第146章 律法协同仙凡监管公约出台(第3页)
=
百两白银”
为基础官方汇率,每月初一由贸易司同步更新(根据仙凡双方的物资供需情况微调,波动不超过
5%);贸易时,双方需按官方汇率折算金额,禁止私下抬高或压低汇率;若发现违规者,轻则罚款,重则取消贸易资格。
同时,贸易司在各贸易点设立
“汇率兑换点”
,仙商可将仙玉兑换成铜钱,凡间商户也可将铜钱兑换成仙玉,方便双方交易。
仲裁机制:跨境纠纷仲裁庭的设立与权责
条款制定接近尾声,刘仙官突然提出一个关键问题:“公约制定后,若双方对‘谁过错’‘质量是否达标’有争议,该由谁来判定?总不能每次都让小钱仙官或周大人亲自调解,效率太低,也可能因立场问题引发质疑。”
这个问题让现场陷入短暂沉默
——
天庭代表担心
“凡间判定偏向凡间商户”
,凡间代表担心
“天庭判定偏向仙商”
,谁都不愿将判定权完全交给对方。
土地公突然想到一个办法:“咱们可以设立‘跨境纠纷仲裁庭’,由仙凡双方各选
5
人组成,判定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
天庭选
2
名仙官(法务司、工部各
1
人)、3
名资深仙商(需无不良记录),凡间选
2
名官员(知府、刑部各
1
人)、3
名商户代表(需有贸易经验),共
10
人组成仲裁庭。
这样既保证了双方人数平等,也有商户和仙商参与,能兼顾实际贸易情况,不会出现偏向性判定。”
小钱补充道:“为确保仲裁庭的权威性,公约还需明确: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一方不执行,贸易司有权从其‘贸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之前已要求仙凡商户缴纳保证金,用于违约赔偿);若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在三日内申请‘二次仲裁’,但需提供新证据,且二次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得再争执。”
这个提议得到所有人认可
——
天庭三司认为
“仙官
+
仙商的组合能保障仙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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