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默爷人前显圣(第5页)
他的手指抚过冰冷的枪身,划过光滑的枪托,最后停留在冰冷的瞄准镜上。
【枪械通晓(满级)】的信息流,如同决堤的洪水,涌入他的脑海。
“德制1935年毛瑟工厂原厂出品,为小批量特供国防军狙击手的‘精准步枪’。
枪管经过特殊处理,精度极高。
与量产型98k相比,扳机组经过精细打磨,机匣与枪托的结合部经过手工调整,公差在0.01毫米以内……所配蔡司六倍镜,镜片通透,十字线清晰,带有风偏和距离修正功能……”
这杆枪的一切,对李默来说,不再是秘密。
他甚至能“看”
到子弹从枪膛射出后,在那完美膛线的作用下,以一种何等稳定的姿态旋转飞向目标。
这才是真正的“神器”
!
“怎么样?”
王振山期待地看着他。
李默睁开眼睛,将步枪缓缓举起,枪托抵在肩上,脸颊轻轻贴上冰冷的枪托。
他没有装填子弹,只是通过瞄准镜,望向了远处。
六倍镜的视野里,世界瞬间被拉近。
远处仓库墙壁上的一块斑驳的墙皮,都看得清清楚楚。
他做了一个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动作。
他闭上了眼睛。
然后,他猛地睁眼,举枪,瞄准,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快得像一道闪电。
“报告团长。”
李默放下了枪,语气平静但充满了无可置疑的自信,“枪很好。
从现在起,它就是我的一部分。”
这股强大的自信,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
“光枪好有什么用?还得看用枪的人。
八百里外取上将首级,那是说书先生的本事。
别到时候,枪是好枪,人却手抖,那可就成了天大的笑话了。”
说话的,是师部派来护送枪械的一名警卫排长。
他叫吴天,是师参谋长的心腹,眼高于顶,向来看不起这些一线作战部队的“土包子”
。
这杆枪是他们参谋长的宝贝,现在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兵拿走,他心里自然不爽。
他的话,让现场刚刚热起来的气氛,瞬间又冷了下去。
王振山的脸当场就黑了,正要发作,李默却轻轻拉住了他。
李默看向那个吴排长,脸上看不出喜怒,“吴排长觉得我手会抖?”
吴天抱着胳膊,冷笑一声,“是不是抖,拉出来遛遛不就知道了?听说你用盒子炮打断了一百五十米外的铁丝?了不起。
不过,手枪近射和步枪远射,可是两码事。
运气,可一不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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