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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二再进派出所(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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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记得他当时挥拳想打我,我躲开了,这也算他动手的证据吧。

还有啊,警官,我感觉他这人有点奇怪,撞了人不仅不道歉,还特别横。”

警员在本子上记录着罗邦的话,一边说道:“我们会调查周围的目击证人,也会对双方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罗邦,你也别太担心,我们一定会按照事实来处理。

不过你以后遇到事情,还是要尽量保持冷静,别轻易动手,知道吗?”

罗邦点头如捣蒜:“知道了,警官。

我也是一时气不过,他太欺负人了。

我以后肯定注意,能好好解决就好好解决。”

罗邦和阿浩在审讯室里分别陈述完情况后,民警开始调查周边监控及目击证人。

由于两人在公共场所扭打近十分钟,虽未造成严重伤情,但已扰乱秩序,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本可拘留。

不过民警发现双方均无预谋且事后态度软化,尤其是阿浩担心过往纠葛暴露,主动提出和解意向,而罗邦因与警方熟稔,也在民警暗示下松口。

调解室内,阿浩攥着皱巴巴的和解协议,指尖因焦虑微微发颤。

罗邦翘着腿斜靠在椅背上,盯着协议里“赔偿八千元”

的条款嘴角轻扬——那台手机其实是安叔花五十元从旧货市场淘的,此刻正安静躺在罗邦的裤兜深处。

民警敲了敲桌面:“双方确认无异议的话,就在这儿签字按手印。”

阿浩咬咬牙,笔尖在纸上洇开墨点,罗邦则龙飞凤舞地签下名字,指腹重重按在红色印泥上,仿佛盖下一场闹剧的封印。

保证书由民警口述,两人伏在桌上抄写。

阿浩的字迹工整却透着压抑,每一笔都像在划掉跟踪任务的痕迹;罗邦的字歪歪扭扭,“保证不再寻衅滋事”

的“衅”

字还少写了半笔,却在末尾画了个得意的笑脸。

当两份保证书并排放到办公桌上时,民警指着罚款单说:“各罚款一千元,现在扫码还是交现金?”

阿浩摸出手机迅速完成支付,罗邦则从钱包里抽出十张百元大钞,指尖捻过纸币时故意发出“唰唰”

声。

半个小时后,二人走出派出所时,暮色已染灰工业区的天空。

阿浩揉着发僵的后颈,低声说:“这事算扯平了。”

罗邦叼着根草晃了晃手机:“八千元到账了,下次走路看着点人。”

说完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了,工装裤口袋里的按键机随着步伐轻晃,撞出细碎的叮当声。

阿浩望着他的背影,拳头在袖底紧了又松,最终化作一声混着挫败的叹息。

远处厂房的灯光次第亮起,将两人交叠的影子拉得老长,很快又被夜色揉成模糊的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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