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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再议治河(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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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民夫征发,确需者,付雇值,免扰农时。”

“二、蜃灰试用:着都水监于澶州曹村埽、滑州李固渡、汴口三处险工,专用于石基接缝加固。

蜃灰采买、运输、筑造,由都水监专司,依侯叔献所呈章程办理。

耗用总数,以一千五百桶为限。

三司、御史台严核支用。”

“三、岁修预算:总计一百二十五万贯。

由追赃入库款拨四十万贯充河工专款。

余八十五万贯,由三司筹措支应。”

“四、总领责成:权发遣都水监丞事侯叔献、判都水监事杨汲,总领工程,详拟工料细目、蜃灰配比、工期进度,报朕御批。

枢密院协理厢军调度,三司保障钱粮,殿前司督工核验。”

“细则着有司于五日内详议奏报,不得延误。”

朱批落下,墨迹未干。

赵顼放下笔,声音沉稳:

“此乃今年河工大略。

诸卿各司其职,退朝。”

“臣等遵旨!”

群臣齐声应诺,躬身退出。

赵顼玄白起身,独立殿中。

殿外春阳正炽,积雪消融。

御案砚台中,新研的徽墨墨香浓郁。

岁费一百二十五万贯,以安黄河浊流,此乃北宋治平年间真实的治河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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