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自负害死人
王远行的最后一句话,实际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也为刚刚的对话定下了基调。
这个案子,他是有私情的因素存在,并且深度参与了。
可是他始终是通过正规的渠道干涉案件的。
王远行始终强调一点,那就是法官也是人。
法官也有自己的立场。
他与罗生的私交,让其偏向于罗生。
但王远行不是办案法官,他偏向谁,实际并不重要。
只要他没有利用影响对案件进行非法干涉就可以。
那么王远行对案件的干涉就非常重要了,他利用岳百川对案件的走向发挥影响,有没有问题呢。
答案是没有问题。
任何人都有权利聘请律师,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本案的不同之处在于,岳百川是王远行介绍给罗家的。
这会不会影响聘请律师的合法性质呢。
很明显是不会的。
也许王远行作为法官,在这件事情上处置不是很妥当。
但也绝对算不上什么大的事情。
到了关键时刻,王远行非常坚决地表示,他没有对案件动手脚。
声称如果动了手脚,就是怀疑别人的智商。
这句话有着强烈的双关意味。
当王远行看向郑平时,郑平感觉到了目光中的挑衅意味。
这是王远行先出招了。
“王远行,你交代的是全部情况吗?”
“是全部情况。”
“没有遗漏?”
“这个事情也是几年前的事情了,所有的细节一点不差,那是做不到的。
不过我可以保证,所有的情节是大差不差的。”
“王远行,你认不认识刘杰?”
郑平突然提出这么一个问题。
“我……,认识。”
王远行略一犹豫,便承认了。
这是王远行第一次出现思考的情况。
刚刚,他可是一直是有来言有去语的。
“你认识刘杰,你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吗?”
“他在省人大工作。
这一点我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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