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公审(第6页)
且不仅不赈灾,还放任奸商抬高粮价,封锁要道致灾民无法活命,至饿殍遍野民不聊生,又滥抓青壮修堤…”
姜远根据庄长禄提供的罪证,一连念了几十条江竹松所犯之恶,每一条都能领得鬼头刀一把。
但以上这些罪,也仅仅是只诛他一人,并罚没家产而己。
接下来才是重点。
“…江竹松、私调乡军,谋害淮州府少尹庄福山,公然围杀当朝王侯、钦差,此乃谋反大罪,罪证确凿!
判处江竹松九族皆诛,江竹松本人行车裂之刑!”
判决一下,泷河县城的百姓再次高呼姜远为青天。
判完了江竹松,随后又判处了唐明志与田昌、孔副班头,他们与江竹松的下场一模一样,九族尽诛。
首恶都没什么好的下场,但让人意外的是,一个兵房小吏也被单独拎了出来,判的同样是车裂,九族一样没跑得了。
这个小吏姓王,往深里一查,还是盐店小厮王金福那个当狱头的远亲的儿子。
那天夜里,姜远随周小鱼等人逃荒时,就是这个小吏指使乡军,在官道上滥杀灾民。
姜远曾发誓要灭他十族,但大周律上没有十族一说,便按律判了个九族。
判令一下,郎显一挥手,早己整装待发的一千朱武关将士,由两个致果校尉领兵,拿了族谱与舆图径首出城去了。
至于去干什么,也就不言而喻。
姜远目光扫过那二百多瘫倒在地的恶吏:
“本钦差知道你们其中有些人,所犯之罪不至斩首,但尔等助纣为虐常年作恶,人数竟达数百之众!
如不严惩,朝庭如何立威,百姓如何信服?!
如若不然,天下间还真以为我泷河县里无好人了!
你们该庆幸皇恩浩荡,只斩尔等而不累及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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