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商业雏形 公平令(第5页)
他下令建立详细的“商户档案”
,记录每一户的经营行为、投诉情况、受奖受罚记录,形成动态的“信用等级”
,公开悬挂,作为百姓购物参考。
开办“商户学堂”
,强制有欺诈前科或新入市的商户入学,由李慕、云姑等人讲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之道,甚至邀请老字号的成功商人分享经验。
设立“仲裁堂”
,由王府吏员、资深商户代表、百姓代表共同组成,快速、公正地处理交易纠纷,避免小事拖大。
他甚至创新性地推出了“商品分级制”
:对同类商品,如陶瓷、布匹、粮食等,按质量明确分为“优、良、常、次”
等等级,按等级定价,并要求明码标价,减少欺诈空间。
而其中最得民心、也最为商户
initially
难以接受的,便是“七日退换”
制度:规定百姓购买商品后,七日内发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可凭交易凭证至原商户处退换。
这在此时代简直是闻所未闻,打破了“卖出不退,出门不认”
的千年行规。
起初,商户们的反对声浪极高:“王爷!
这…这自古买卖凭的就是眼力,银货两讫,出门不认账是天经地义啊!
这要是买了都退,我们还怎么做生意?”
武泽苍耐心召集商户代表,反复解释:“短期看,似乎尔等吃了亏,增加了麻烦。
但长远看,此举能极大赢得顾客信任!
百姓敢于放心购买,不再担心上当受骗,生意只会越来越好!
信任,才是商业活动中最大的财富,是无价之宝!”
他不仅晓之以理,更动之以行:下令王府所有采购,一律实行“七日退换”
制。
并对那些率先执行、口碑良好的诚信商户,给予更大的采购份额和更优的结算条件。
果然,政策推行一段时间后,那些诚信经营的商户发现,虽然偶尔有退换的麻烦,但客流量和总销售额确实大幅增加,口碑相传,生意反而比以前更加红火稳定。
然而,总有冥顽不灵、铤而走险者。
一个经营瓷器的商户,利欲熏心,将一批有明显暗痕的次品瓷器精心包装后,混入优等品中高价销售。
一位细心顾客买回后发现问题,前来理论,该商户却仗着没有明显破损,拒不认账,反诬顾客自己损坏。
事情闹大,报至仲裁堂,又最终呈报给武泽苍。
武泽苍下令彻查,不仅查清了这一批次品,更顺藤摸瓜,发现该商户竟有系统性的、长期欺诈行为,档案中早有数次被投诉记录,只是手段隐蔽,未被抓实在证据。
这一次,武泽苍没有简单罚款或驱逐了事。
他做出了一个更令人震撼的决定:在市集最中央的广场上,设立了一个木制的“曝光台”
。
将这名欺诈商户的姓名、所犯罪行、欺诈手段细节,以及所有物证,白纸黑字张榜公布,并派吏员大声宣读。
随后,宣布对其处以巨额罚金(几乎令其破产),并永久吊销其在和州任何市场经营的资格!
“欺诈之害,甚于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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