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寒门士子李慕(第2页)
学生以为,当制定极其严格的《粮税征收储运条例》,明确各个环节的损耗标准、责任人,并建立交叉核查机制。
凡超出标准之损耗,必须由经手人全额赔偿,严重者究罪。
同时,大幅提高胥吏薪俸,使其不必冒险贪墨亦能养家糊口。
恩威并施,或可根治。”
李主事眼中露出赞赏之色,这个问题他也有所察觉,但碍于人手和精力,尚未能提出如此系统的解决方案。
“慕先生高见!
此事确需尽快提上日程。”
在视察新开垦的荒地和水渠工地时,李慕又发现了新的问题。
他看到新迁来的流民虽然分到了土地,但地块往往分散零碎,东一块西一块。
“王爷鼓励开荒,政策极好,能安顿流民,增加粮产。”
李慕对陪同的武泽苍和李主事说道,“然学生观察,如此分配,各家各户独自耕作,效率低下。
且不利于兴修小型水利,共用大型农具。
是否可考虑……嗯,以一种‘互助’的形式?”
他思索着措辞,试图描述脑中那个模糊的概念:“比如,将相邻土地的五六户人家编为一‘组’,选出组长。
耕种时节,可以协调畜力和人力,轮流帮各家抢种抢收。
甚至可以将部分位置相近的田地整合,统一规划种植,收获后按劳或按地分配。
若有条件,还可以以‘组’为单位,向王府借贷或租用大型农具,比如王爷您提过的那种新式曲辕犁。
如此,岂不更能节省人力,提升效率?”
这个想法让武泽苍眼前一亮,这已经有点类似现代农村合作社的雏形了,非常契合当前和州生产力水平。
“妙啊!
慕先生此议,深合我意!
此事可细细筹划,选一两处试点,若成效显着,再全面推广!”
更令人称奇的是在处理一桩积压已久的民间纠纷案卷时。
案件是两户毗邻的农民,王五和赵六,因田界划分产生争执。
两家田地之间原本有一条小土沟为界,但多年雨水冲刷,土沟淤平,界限模糊。
王五认为赵六多种了他一垄地,赵六坚称没有,双方各执一词,从争吵发展到械斗,都受了些轻伤。
前任官员调解数次未果,案子便拖了下来。
李慕没有急于下判断。
他先是调阅了原始的田契档案(幸好和州地广人稀,早期田契记录还算完整),又亲自带着卷宗,跑到城外那两块田地实地查看。
他让随从衙役拉着尺子,按照田契上标注的尺寸重新丈量,发现因为地形和历年开垦的细微变化,单纯按尺寸已经很难说清。
他没有就此放弃,又走访了村里的几位老人和周围的邻居。
从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口中,他隐约得知那条作为界址的小土沟,在很多年前似乎是因为一棵老槐树的水流冲击形成的,而那棵老槐树的位置,如今只剩一个不起眼的树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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