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钱老板的威胁
协商地点定在街道办的调解室。
一方是余年、林晓陪同的李大国,另一方是钱某及其代理律师,街道办副主任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为中立方在场。
钱某本人年约四十,穿着休闲西装,手腕上戴着串硕大的木珠,眼神精明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戾气。
他的律师依旧试图在“补偿金额”
上做文章,并提出一个“折中”
方案:李大国可以续租,但租金需按市场价上浮百分之五十。
“这跟赶我走有什么区别!”
李大国激动地站起来,“临河街什么地段?上浮五十我还能有活路吗?”
余年轻轻按住李大国的肩膀,示意他稍安毋躁。
他看向钱某,目光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钱先生,我们今天坐在这里,是基于法律和事实的协商,而不是商业谈判。
我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从未改变——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您方提出的所谓市场价上浮,既无合同依据,也违背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护稳定经营秩序的立法本意。”
他顿了顿,语气转冷:“至于之前发生的威胁、破坏财产等行为,我们保留了所有证据和追究权利。
如果今天的协商无法就核心问题达成一致,我们将立即启动诉讼程序,并同时就上述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届时,恐怕就不仅仅是民事纠纷了。”
余年的态度强硬,寸步不让。
他深知,面对钱某这种人,一旦示弱,对方便会得寸进尺。
《孙子兵法》的“围师必阙”
并非软弱,而是在保持绝对压力下的策略性引导。
他将“诉讼”
和“报案”
作为悬在对方头顶的利剑,但同时,也给了对方一个在谈判桌上解决问题的“生门”
。
街道办副主任也适时开口:“钱总啊,临河街是老旧街区,稳定是第一位的。
李师傅在这里十几年,街坊邻居都认可,也是我们街道的‘放心消费示范点’。
你们投资发展是好事,但不能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经营和生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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