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百富禁忌(第4页)
之想起祠堂那支狼毫笔,突然听见窗外传来戏曲唱腔——正是民国二十三年那个女学生抄过的《贵妃醉酒》。
拍卖会预展现场,第六枚金元宝前围着群面色发青的竞拍者。
沈砚之看见金元宝表面的人脸正在吟唱,而展台玻璃倒影里,所有参观者的后颈都浮现出鱼鳞纹。
然扯住他的袖口:"
你看那件拍品!
深处挂着件绣满铜镜图案的戏袍,领口处别着半截钢笔——正是曾祖父胸口插着的那支。
当戏袍被灯光照亮时,布料突然渗出鲜血,在地面汇成戏台形状。
个穿龙袍的太监虚影从金元宝里钻出,手中提着盏人皮灯笼:"
等你们很久了。
之摸出随身携带的桃木书签,这是他用当年那截桃木尺复刻的法器,"
李莲英,你的七十二个绣娘,今天该讨还血债了。
第七枚金元宝在老宅地窖被发现时,整座城市已陷入混乱。
路灯变成人皮灯笼,地铁隧道里游着青鳞鱼群,而所有带着鱼鳞纹的人都在重复说着同句话:"
把脸还给我。
之按照《阴司勾魂总簿》的记载,将狼毫笔蘸着林晓棠指尖血,在戏袍上画出镇魂符。
最后样东西。
生的魂魄从戏袍领口钻出,手中托着团金丝线,"
当年我被剥皮时,绣针正好扎穿了李莲英的生辰八字。
线穿过戏袍第七个盘扣时,七枚金元宝突然冲天而起,在夜空中组成北斗七星阵,每枚元宝里都飞出个穿戏服的魂灵——正是那七十二个绣娘中尚未解脱的怨魂。
沈砚之站在博物馆天台上,看着林晓棠点燃戏袍。
现出完整的《镜中记》终章:"
民国二十三年中元节,绣娘魂以金线封笔;三十六年冬月十七,账房血以桃木为凭;公元二零二四年霜降日,掌灯人以轮回为契。
三物合一,百鬼归位,阴阳两清。
鱼群化作墨汁渗入大地,人皮灯笼里飞出萤火虫般的魂灵。
李莲英的残魂在戏袍灰烬中尖叫,最终被沈砚之与林晓棠交握的掌心发出的金光吞噬。
当最后片鱼鳞纹从路人后颈消失时,铜镜突然在月光下碎裂,化作漫天星屑融入两人交叠的影子里。
,该写我们自己的故事了。
棠翻开新的账簿,沈砚之握着她的手写下第一行字。
窗外的镇魂铃无风自动,将三百年的恩怨情仇,都摇成了人间烟火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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