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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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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食肉的大男人,这时候也没什么顾及,用筷子多慢啊,有这功夫肉都被人抢光了,众人不约而同直接上手,吃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大快朵颐。

不过大家都纷纷绕过了鸭脖,一来鸭脖看上去没什么肉,二来,叶四爷把它都夹走了——桌上只有林葳蕤一个人爱吃鸭脖。

他也只吃这个,其他的都不动。

叶鸿鹄把鸭脖都添到一个小碟子里,推到林葳蕤跟前。

林葳蕤那双清粼粼的丹凤眼撇他一眼,没拒绝,还屈尊降贵地捡了个肉多的鸭脖丢到他碗里。

再看人家林大少爷,穿着一身中袖的苏绣绸缎长衫,裁缝店里的老师傅品味几千年都没变,暗红色的凤凰纹绣蜿蜒至上,在脖颈的盘扣处形成完美的结。

此刻他翘着二郎腿坐在西式的桌椅边,筷子使得跟拿毛笔似的,就算是啃着鸭脖也是一派偏偏贵公子。

真有人,是无时不刻都在美的。

吃过了一顿饱餐,飞扬李不得不顶着大太阳出门找暂时落脚的地方,顺便找找有没有工作。

他可不是林葳蕤那种凭本事到哪都不缺钱花的,全部的家当都用来买船票了。

他老爹听说他放弃美国那边的工作回国后立马断了他的银花,还扬言见了他要打断他的腿。

这年头,怎么当人家爹的,有一个是一个的,都这么惦记儿子的腿呢。

叶鸿鹄趁人上楼前,拉住他的手腕:“过几日,从直隶和广州有些客人要来,想要在有凤来居里设宴招待远客,葳蕤能安排两桌酒席吗?”

“两桌?有两批人?都是哪里的人?喝酒吗?”

“是两桌,每桌大概三四个人。

先来的是广东中山人,不过此人留学东瀛多年,又多年在国外活动,吃惯西餐,葳蕤随意即可。

另外一人是常德人,喜辣,这人还可交往。

均可喝酒。”

“这生意我接下了,不过叶四哥记得给钱。”

“这是自然。”

末了叶鸿鹄还不忘叮嘱:“你让徒侄们去做,不必自己动手。”

飞扬李找了间临近有凤来居的旅店,打算每日三顿定点去报道。

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找份工作,要不他现在兜里的钱连在有凤来居点个辣椒酱都买不起。

在街上走了半天,工厂、报社、商店、翻译、学堂都找人,不过前二者工钱他嫌少,商店招的是学徒,翻译他的中文一般,学堂又不收他这么年轻的教授。

找来找去,堂堂留洋学子竟是无一处可去!

可把他给郁闷的,又回了姜庄小别业。

林葳蕤悠哉地叠着报纸,丢了块骨头给他:“教人英语,包吃包住,干吗?”

小狗眼巴巴地望着他:“在哪里工作?”

“有凤来居。”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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