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0章
这候正,上次弹劾于奇正就差点挨了三十大板,怎么又敢蹦跶了呢?
情况是这样的。
正因为那件事,候正相当于递交了“投名状”
,门阀世家的大佬们对其非常满意,现在算了进入他们“系统”
的人了。
对门阀世家来说,有些话由寒门科举出身的人来说,可是比他们自己出面要好。
对候正本人来说,反正上次就已经得罪于奇正了,不如干脆找机会把他给整死。
一方面消除以后这个隐患,另外一方面在门阀那边再立新功。
这次李世明倒没有责怪候正,而是开口说道:“朕以为,候正所言即使不全中,也是相差不远也。
众卿以为如何?”
第561章严惩于奇正3
因身体不适转为太常卿的原刑部尚书、江夏郡王李道宗奏道:“以国家法度而言,在这件事上面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这样的。
绑匪逃离镇南县,应上报州府。
若是逃离本州,则由州府出面具书札知会邻近州府,请求协助办理。
在当地州县的配合下方可异地执法。”
鄂国公尉迟出班奏道:“王爷说的这个,我倒有点疑虑啊。
试想,若是县里的衙役抓个逃犯时正好跨过了县境,那是不是就得回去走这些罗里吧嗦的程序,眼睁睁的让坏人跑掉?”
李道宗转头微微一笑:“鄂国公这是来钻牛角尖了。”
尉迟说道:“那难道不是我说的这个理?”
李道宗摇了摇头:“不是。”
尉迟鼓着眼睛说道:“怎么个不是?”
李道宗解释了起来。
首先,从国家整体的角度来考虑,异地执法的成本较高。
要想捕捉到一名罪犯,至少要派出三到四名捕快。
这些人的衣食住行的成本可就不低。
如果国家没有相关的控制,动不动一个县就派人奔袭千里之外捉拿犯人,那么就会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浪费。
很明显,这种情况下知会当地官府来缉拿就合适得多。
其次,前往异地去执法的捕快人生地不熟,到异地后很难展开,迅速有效地拿下罪犯。
第三,异地执法的过程中通常只讲法律效果,不讲社会效果。
与当地官府之间发生矛盾的事情屡见不鲜。
第四,如果对异地执法不作控制,州县必须要增加大量的捕快衙役,从而导致机构臃肿。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大的弊端。
试想,如果都是异地执法,就有可能在某个区域同一时间出现多名来自其他地方的捕快,这就给当地百姓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况且本朝并不是完全禁止异地执法,而是要有这么个流程的原因。
当然,这个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也是有一定弹性和空间的。
类似尉迟将军说的那种情况,本县捕快已经有了很明确的歹徒信息,乃至于已经衔尾,短距离短时间之内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这种情况下跨境抓捕是完全允许和支持的。
而于奇正所作所为完全不符合相关条例,这就不用多赘述了。
被李道宗这么一阵怼,尉迟像是被打了一记闷棍一样不吭声了。
没办法啊,人家确实说的合情合理。
礼部尚书永兴公出班奏道:“启禀陛下,此事于礼也是不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