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特权白纸黑字 受法律保护的睡眠时间
“睡神事业部”
的正式挂牌,在公司内部掀起的热浪尚未平息,另一则更具冲击力的消息,如同深水炸弹的第二波冲击,再次引爆了所有人的认知。
这则消息并非来自官方公告,而是源于一份在极小范围内流传、却极具象征意义的文件——林眠与公司续签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局部截图。
截图显然是被人偷偷拍下,画面有些模糊,但关键条款却清晰得刺眼:
“补充条款三、工作模式与休息保障……
3.2为保证乙方(林眠)创造性思维及决策质量,甲方(公司)确认并保障乙方享有以下受保护的休息时间:
(a)每日午间,享有连续不低于2小时的受保护午休时间,该时间段内,非极端紧急情况(定义见附件),甲方及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工作或进行工作沟通。
(b)3.3甲方承诺,乙方所在‘创新事业孵化中心’实行目标导向管理,不设置固定打卡考勤制度。
乙方及其团队成员可根据项目进度自主安排工作起止时间,但需保证每周核心工作时段(暂定为上午10点至下午4点)的在线协同。
……”
“受保护的午休时间”
!
“不低于2小时”
!
“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工作或进行工作沟通”
!
“不设置固定打卡考勤”
!
这几个关键词组合在一起,像一道强光,瞬间照亮了所有在“卷王之王”
习惯了碎片化休息、甚至不敢奢望完整午休的员工们那灰暗的内心世界。
这份补充协议,不仅仅是给了林眠个人一项“特权”
,它更像是一份宣言,一份将“睡眠权”
、“休息权”
白纸黑字、明确写入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的宣言!
在这家曾经以“取消所有休假”
、“007工作制”
闻名的公司里,总经理的合同里明确写着“受保护的2小时午休”
,这其中的讽刺意味和颠覆性,强烈到让人窒息。
“卧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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