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第2页)
她是拼了命地躲,冯先生则是拼了命地追。
不追不行,冯先生认为凤瑶几乎算得上是全县第一的大美人,凤瑶的妹妹当然也不错,但是还带着点泼辣不知趣的孩子气,让人对她一时无法下手。
冯先生没有其姐的学问和事业,只有大把的青春以及小把的闲钱,不追逐女子,不吃喝玩乐,干什么?
茉喜到了这个时候,因为嗅到了危险的空气,所以如同一只小母豹子一般,吃得更多了,话则是少了。
静静地窥视着外界的动静,她看到了对凤瑶指指点点的女学生,也看到了对凤瑶同情叹息的女教员,还看到了莫佩兰——莫佩兰恶狠狠地瞪着冯先生,显然是嫉妒得很了。
然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因为姓冯的是校长的弟弟,而一个月拿着二三十块钱高薪的莫佩兰看在钱的面子上,不敢真去杀贼。
这个时候,茉喜真想掐住姓冯的白脖子,往那咽喉要命处利索地抹一刀。
杀人,多么血淋淋的景象,想一想都应该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然而茉喜想了又想,并不悚然。
她见识过血,见识过杀。
她小时候饿得狠了,曾经掏过不少大耗子,剁了脑袋扒了皮,放在火上自己烤了吃。
因为饿,所以也不怕肮脏,也不怕染病。
她还有过一个邻居,是个十五六岁的大男孩子,不学好,那天夜里哭天抢地地回了来,一只手被人砍掉了,胳膊成了一条哆哆嗦嗦的血棒槌。
茉喜当时嘴里含着一点吃食,面无表情地一边旁观一边咀嚼,不知为何,感觉这一切都很自然,好比斜对门那个小暗娼,臭烘烘地烂死在了床上;又好比小暗娼的邻居媳妇,生孩子生了三天,横生逆产,活活地熬死在了血泊里……生与死,洁净与污秽,一切都自然。
唯有凤瑶受冤枉,不自然。
凤瑶不是没受过气,不是没受过旁敲侧击的教训,但是茉喜不能让外人指着凤瑶的鼻子骂。
因为凤瑶太要脸了,大皮箱让人偷了都不肯吭声,都不敢骂街。
这么要脸的人,没害过人,人又凭什么非要去撕她的脸皮?欺负老实人吗?好,我让你们欺负!
姑奶奶剁了你们!
茉喜想要宰了姓冯的,并且直接深入到了方法论,“宰”这件事本身的对错,是不值得让她多考虑的,让她费心思的是怎么宰。
当然是得偷着宰,给谁偿命都是犯不上的事情,何况她还有人生大事未做,她还没有把万嘉桂勾引到手。
未等茉喜考虑出个眉目来,凤瑶这天中午又抹着眼泪回来了。
这一回她的情绪显然是失了控,一张脸不是煞白的,而是血液沸腾般的赤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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