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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幽州牧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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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原因,汉代,官要比吏高级。

州部的吏没有郡主官高,很正常。

然后是县令,县丞分6顷,职分田新旧交替,官走田不走,一职一份田地。

而且严禁售卖。

毕竟前任卖掉了,后面上任的,不是毛都没有了!

(一顷为百亩)

土地这玩意,分掉了,就很难再搞回来。

刘虞背着多大骂名,才分了这一次。

按照这个逻辑分完这三批人后,剩下的田地,才由郡县主导,招募流民,进行“军屯”

如果愿意提前加入“府兵制”

序列的,会提前享受均田制待遇,不愿意的,军屯五年后也可以享受均田制待遇。

本质上,刘虞不缺荒地,但很缺桑田啊。

你不军屯开发百亩桑田,我怎么给你家分啊。

本质上,还是分的流民自己开垦的土地,只不过开垦的前期投入,由军方承担。

实际由益州牧府承担。

刘和感慨,刘虞胆子太大,步调搞这么大。

也不怕扯了蛋。

最有意思的事,他还把这些想法,做成奏折,发给了皇帝刘宏,

认为这是让大汉帝国长治久安的“最佳国策”

“人无恒产,则心不定,心不定,则易民乱!”

幽州牧刘焉没想到,又来到了涿郡,这一次直接是幽州一把手。

上一次,还是黄巾之乱前,他接替了刘虞的幽州刺史的官职。

然后黄巾起义,他一度还网罗了刘关张,给他打工。

没想到,回去当了一轮宗正,又回来了。

相比起刘虞在益州,刘焉在幽州也是混的风生水起。

毕竟之前黄巾之乱的时候,他就在这里当官。

虽然名声没有刘虞响亮,但门生故吏也不少。

此时,他就在涿郡州牧府,看着汉帝刘宏“传文全国”

的刘虞奏疏。

长史邹靖道:“刘虞此人,还是有本事的,镇压豪强,均田田地,扩充军备,别人要三年五载才有效果,他一年,就把盘根错节的益州世家豪强,治的服服帖帖的。”

刘焉对儿女亲家吴懿道:“子远,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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