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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一章 级别不够(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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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泽遇刺,不敢说会载入史册,至少。

在古星的抗战史,将会留下浓厚的一笔。

如果这件案子,不能破获,对古星的各个特务机关,也是一次打击。

案发后一个小时,古星几个特务机关的首脑,都聚集在胜利街合作路一号。

本清正雄、李邦藩、小野次郎,在小野次郎的办公室,研究叶明泽的案子。

其一个最重要的议题,是叶明泽的案子,是政保局来调查,还是宪兵分队来调查?

小野次郎觉得,这件案子,发生在法租界,理所当然,应由宪兵分队调查。

而李邦藩认为,叶明泽是江实业银行的总经理,而江实业银行并非位于法租界,所以,这件案子,理应由政保局负责。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本清正雄最终决定,此事由宪兵队特高课负责。

政保局和宪兵分队,全力配合。

毕竟,军统的活动范围,不可能只在法租界,无论是政保局还是宪兵分队调查,都是不恰当的。

况且,叶明泽是什么身份?交给他们这种级别的单位,如何向叶朋交待?要知道,现在叶朋可是古星绥靖公署主任,节制湖北、河南南部所有的国军队。

叶朋是湖北黄陂人,早年读于黄陂望鲁高等小学。

后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六期学习毕业。

一九年任军事裁判所监狱长,二九年任万耀煌部团长。

次年,擢升为古星警备司令部少将。

一九三八年古星沦陷后,经香港去海主动与日本人接近。

后在南京,与汪精卫密谈,于今年初,来古星担任古星绥靖公署主任。

公署下设参谋、交通、军法、政训、军需、军医、副官、总务、经理九处。

下辖“国人民自卫军”

、第八十二师及教导团、特务营等部。

其“国人民自卫军”

下辖八个师、两个独立团。

这八个师,包括汪清海的第六师。

叶朋作为整个湖北以及河南南部的最高军事长官,他的儿子叶明泽,又是即将成为江西省长。

如果让政保局或者宪兵分队调查,想必叶朋也是不会同意的。

于情于理,日本人都应该给他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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