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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七章 爱护(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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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他从事的是非情报工作,不会引起抗日分子的激烈对抗。

“你虽然不是行动人员,但你是政保局的人。

我们展开报复,对方不会还击?不管什么时候,带把枪在身上,总是好的。”

李邦藩提醒着说,朱慕云的军事素质令人堪忧,自己又不重视,真要是碰到意外,麻烦就大了。

朱慕云是他的爱将,也是他的财神,如果朱慕云出了事,很多事情都不会有这么轻松。

“好吧,从明天开始,我就带枪。”

朱慕云无奈的说。

别看一把手枪,整天带在身上,也很沉。

“光带枪还不行,得带子弹。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警察局的光荣传统?”

李邦藩说,朱慕云承认带枪,但并没有承认会带子弹。

当初在警察局的时候,朱慕云领枪后,都是不领子弹的。

“处座,带把枪吓唬吓唬别人就可以了,装了子弹突然走火。”

朱慕云苦着脸说。

“好好的枪,怎么会走火呢?从今天开始,你每天去领五十发子弹,连续射击十天。

枪法是子弹喂出来的,我就不信,你的枪法练不出来。”

李邦藩命令着说。

“五十发子弹?我手臂会断掉的。”

朱慕云说,射击练习,确实是他所不喜的。

每次开枪,后坐力都会震得他手臂发麻。

这还不算嗓音,也让人很烦。

朱慕云的数学很好,三点一线的要领,当初邓湘涛一说,他就全明白了。

但无论是在军统,还是在政保局,他的枪法都很烂。

事实上,朱慕云的枪法一般,至少认真起来,不说优秀,合格还是能做到的。

“手臂断掉,总比命丢掉要强。”

李邦藩一脸爱护的说。

他当着朱慕云的面,给陈旺金去了个电话,让他每天给朱慕云五十发子弹,并且连续十天,都必须给。

五百发子弹,那可是好几百法币呢,陈旺金暗暗叫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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