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冠名权(第2页)
张百朋阴笑着说。
“这件事,你可以去问问朱慕云。”
李邦藩说,朱慕云曾经是他们的合作者,退出来后,他们就出了事,或许是这其中的某一环节,出了问题。
“他也知道这些事?”
张百朋诧异的说。
“朱君是中国人,而且是在政保局混得开的中国人。
这些人的赚钱方式,没有他不知道的。”
李邦藩说。
这次的地下党事件,马兴标、迟瑞琪,还有那个收钱的,他们之中,如果有一方,能提高警惕,想必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对马兴标和迟瑞琪,他不想评价。
但朱慕云做事,极为细心,若还是朱慕云收钱的话,这种事情,必定不会发生。
张百朋半信半疑,回到二处,他就找朱慕云了解情况。
为此,他还特意叫上了郑思远。
“其实他们的操作很简单,马兴标的行动队,负责抓人。
当然,他们抓的都不会是真正的抗日分子,最多也就是同情抗日者。
这次抓到了地下党,纯属意外。
迟瑞琪在六水洲上,负责关人和放人。
而他们还需要一个中间人,负责收钱。”
朱慕云说。
“谁负责收钱?”
郑思远问,马兴标和迟瑞琪,都是政保局的人,自然不好对付。
“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是姜天明的人在收钱。
据说,在文化街新开的一家古玩店,东西不怎么样,但价格很贵,而且不得还价。
只要行动队一有行动,那里的生意,就异常火爆。”
朱慕云意味深长的说。
“文化街、古玩店,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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