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得利(第4页)
最终,姜天明只能与李邦藩交涉,两人再次完成了一笔交易:
撤销贾晓天经济处副处长职务,保留缉查三科、四科科长职务。
提拔朱慕云为经济处副处长,同时兼任缉查一科、二科科长。
当然,李邦藩兼任经济处长一事,姜天明自然没有说起。
也就是说,李邦藩将依然兼任经济处长。
贾晓天出了这样的事情,只是撤销副处长,简直就是个奇迹。
虽然郑思远非常不满,想去特高课论理,但最终李邦藩劝服了他。
到了李邦藩这个地步,做事除了讲究方法,还得有技巧。
中国人在这方面,就很有一套。
至于元华,各方面都对他恨之入骨,自然就成了真正的替罪羊。
元华被判通敌罪,执行枪决。
这样的结果,早在意料之中。
但在行刑之前,朱慕云还是提了酒菜去给他送行。
“朱科长,你得救救我,我是冤枉的。”
元华见到朱慕云,好像溺水之人,抓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你要是再说这样的话,我马上就走。”
朱慕云冷冷的说,等会元华就要被枪毙,这个时候再喊冤叫屈,又有什么用呢?再说了,就算没有通共这一条,以他的行为,也够枪毙的。
那些机器设备,摆在火车站的仓库,一年多时间,这会造成多大的损失?
“我不说了。
朱科长,能不能求你一件事,我老婆和儿子,被土匪抓走了,生死未卜。”
元华哀求着说。
“我正要跟你说这件事,据说,他们母子已经到了共产党的匪区,受到了共产党的悉心照顾。”
朱慕云淡淡的说,绑架元华之事,是他一手策划,杨世英等人具体执行的。
“什么?他们去了河西?”
元华瞪大着眼,好像听错了一般。
“听说共产党对他们不错,所以,你就别喊冤了。
就算没有通共这一条,以你的罪状,也够你死三回的。”
朱慕云冷冷的说,元华的汉奸行为,无论是落到国民党手中,还是共产党手中,都是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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