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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两税变制(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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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唐朝的白银产量和流通,还远不如明朝,但这个思路,是完全可以借鉴的。

王秀的思路,越来越清晰。

他睁开眼睛,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他提起笔,开始在宣纸上,写下自己的改革方案。

他给自己的方案,取了个名字,叫做《两税法补遗疏》。

他没有首接推翻杨炎的框架,而是在其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这是一种高明的政治智慧,既能让自己的思想得以实现,又不会得罪主导者杨炎。

这本奏疏,主要包含了三个核心观点:

第一,统一计税单位。

奏疏中明确提出,废除实物税,将所有税收,统一折算成铜钱进行征收。

对于偏远地区,可以允许用绢帛代替,但必须按照朝廷每年颁布的官方牌价进行折算,严禁地方官吏私自定价。

这个建议,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石破天惊,它将极大地简化征税流程,减少运输成本和贪腐空间。

第二,合并税目,简化税率。

王佑建议,将现有的租、庸、调以及各种杂项摊派,全部废除。

只保留两项税:一是地税,按田亩的优劣等级,制定不同的税额;二是户税,按每户拥有的房屋、商铺、牲畜等资产,评定出上、中、下三等,征收不同额度的税款。

这样一来,税制变得清晰明了,百姓交税交得明白,官府收税也收得清楚。

第三,建立完善的资产申报和评估制度。

王佑提出,由朝廷制定详细的资产评估标准,下发到各州县。

每年,由各州县组织专门的评税吏,对辖区内所有住户的资产,进行重新登记和评估,并张榜公示,接受所有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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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隐瞒不报或评定不公者,百姓可首接向按察使举报,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这,就是后世“财产公示”

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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