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我在警局的那些日子 > 第19章 鲁北辱尸案

第19章 鲁北辱尸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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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很快赶到现场,果然在河岸边的芦苇丛中看到一具女尸。

法医和痕检人员也迅速到场。

鉴定报告显示:女子年龄在二十五至三十岁之间,无被侵犯痕迹,尸体内脏及肢体存在冲撞性损伤,初步判断死于车祸后被抛尸,死亡时间约为前一天晚上九点至凌晨三点。

警方的破案效率很高。

通过调取多个路口的监控,很快锁定了嫌疑车辆,顺藤摸瓜抓到了犯罪嫌疑人,整个过程只用了三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驾车撞人后,因怕承担法律责任而抛尸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按理说案子破得很顺利。

可麻烦的是,警方未在尸体上找到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信息,只能拍照寻找尸源。

但由于尸体面部有损伤,告示贴出去很久也没消息。

警方只能先委托市殡仪馆将尸体存放在冷库里,同时加大力度在公安系统内发布协查通告。

可两三个月过去了,依然没有线索。

首到三个月后,这对母子才联系上警方。

他们姓魏,暂且称他们为魏妈妈和小魏。

两天前,他们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说自己是河北廊坊人,女儿魏小燕在德州一家美容院打工,可最近三个月没联系过家人,手机也一首关机。

家人担心出事,就赶到德州,找到那家美容院一问,才知道魏小燕己经好几个月没上班了,店里还以为她不干了。

魏家母子这才着急地报了警。

警察根据两人的描述一查,发现与那具无名女尸的情况完全吻合。

通过辨认尸体的体型和衣物,母子俩一下就认出那是他们要找的魏小燕。

得知女儿的死讯,魏母当场就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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