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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抵押公司 杨光签字救女(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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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字前夜:孩子只有一个

当天晚上,杨光把抵押合同摊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借着昏暗的灯光,一页页仔细翻看。

手指停在“股权让渡”

条款上,黑色的字体像一道鸿沟,一边是光朵的未来,一边是朵朵的生命。

王映雪抱着熟睡的朵朵,坐在他身边,孩子的小脸靠在她怀里,呼吸均匀。

“签了,我们可能会失去公司,以后又要从零开始。”

她的声音低哑,带着不舍,“可如果不签,朵朵连明天都没有了。”

杨光抬头,眼底布满血丝——他想起和王映雪在出租屋里商量开家政公司的夜晚,想起阿姨们第一次拿到工资时的笑脸,想起云顶项目验收时沈明笙的认可。

光朵就像他的心血,可比起朵朵的命,这些又算得了什么?

“公司没了,可以再建。”

他合上合同,声音坚定得不容置疑,“但孩子只有一个,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有事。”

王映雪的眼泪掉下来,滴在朵朵的衣服上:“可是光朵是我们一起……”

“我知道。”

杨光打断她,伸手握住她的手,“等朵朵好了,我们一起努力,一定能把光朵再抢回来。

现在,先救孩子。”

走廊里的灯光照在两人身上,映出两个疲惫却坚定的身影。

他们都知道,这个决定意味着什么,可在孩子的生命面前,所有的犹豫都变得微不足道。

4.消防军令状:血一样的红印

杨光从包里摸出一个红色的小盒子,打开一看,是他在消防队时用的按印泥——当年每次出任务前签生死状,他都会用这个按印泥按上指纹。

红色的盖子“啪”

地弹开,熟悉的触感让他想起了曾经在火场里逆行的日子。

他拿起笔,在合同的“乙方”

栏里,一笔一划地写下自己的名字:“杨光”

然后翻到最后一页的抵押条款,在“质押股权比例”

处,他犹豫了一下,最终改成了“40%”

——他要留11%的股权,至少能在公司里有说话的权利,不能让顾行舟彻底掌控光朵。

“自愿以所持光朵家政40%股权作质押,若逾期未能偿还50万借款,该部分股权无偿转让给顾行舟所有,无需额外补偿。”

写完这句话,他蘸了蘸印泥,把拇指按在签名旁边。

鲜红的指纹印在白纸上,像一滴凝固的血,刺眼却坚定。

“你怎么改了比例?”

王映雪看着他,有些惊讶。

“我们不能把所有筹码都压上。”

杨光收起按印泥,把合同叠好,“留11%,至少以后在公司里,我们还有话语权,不至于被顾行舟完全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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