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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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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长同:“好。”

杨某人:“……………………”

出差(二)

“庭审过程就是这样,我给大家跳步播放的,节省一些时间。”

蔺长同一手支着台面,一手点大屏幕,说得淡定,其实心里万分懊悔出庭的时候没少说几句难听话,一直下意识地去瞟秦与。

秦与只是勾唇。

这次的大型会议室不在上次借报告厅的大学里了,就是单独的一个小楼,拉满了木制窄长桌,两人一桌也只能两人一桌的那种、底下带位斗,左边一片右边一片,一个软皮折迭椅上一个人,中间空出来的走道尽头是大些的桌椅,有配套电脑和屏幕。

看起来要庄重些,蔺长同也更适应——他可以平视他的听众。

蔺长同说:“一典出,九法废。

《民法典》生效,确实在行业里兴起了一些小的波澜,我们知道,在那之后,《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这需要我们思维上的转换,需要更新的眼光。

毕竟法律总是在完善的,我们要跟上它。”

“那么今天的课题就围绕一些法条的废止和更新,来进行,”

蔺长同把屏幕一关,“是的我没做ppt,来吧,给大家三分钟回想一下一年来的案例,稍后请诸位发言,我们讨论。”

秦与并不坐在第一排,所以这个角度看见也只能看见个脸,但他们还是对视了。

蔺长同自觉偏开头,找好工作状态。

“蔺老师……”

杨童在旁边小声说,“万一没人发言,怎么办,岂不是很尴尬。”

“一个在学习的人,没有问题,尴尬的不应该是他们吗?”

蔺长同很无所谓地说,“如果真这样,我就说,大家适应得非常完美,下课。”

杨童:“哦……”

时间到了。

还是有不少人举手的。

“去,那位。”

蔺长同眨了下眼,故意不点秦与,使唤杨童颠颠颠跑过去给秦与旁边的姑娘递话筒。

“有这样一个案子,去年的,”

姑娘说,“一位妻子,她的丈夫自己买名烟名酒走访亲戚,欠了两万块钱,但由于平日里丈夫给妻子的开销极大,珠宝首饰、名牌包包……刚结婚的妻子也不知道他是装穷,那钱欠了就还不上了。

妻子和丈夫离婚,可丈夫还不上钱,俩人闹到法院,最后判的是妻子须和丈夫共同承担债务。”

“好,”

蔺长同扶了下鹅颈话筒,“感谢你提供的案例。

这个判决,谁赞同?”

举手的人里,话筒落到了一个中年男子手上。

“我是赞同的,”

他说,“因为虽然债是丈夫的欠下的,但欠下钱本身的目的是出于照顾妻子、经营婚姻,是他把钱花在了妻子身上,才耗空家底,导致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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