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咬人很疼的。”
“……”
庄珩的脚步彻底停下来了。
我知道他为什么停下来。
他的耳朵被我咬在了嘴里。
我咬下去那一口很真、很实,我下嘴前没想到能咬到这么真的,口中尝到血腥味的时候吓了一跳,松开嘴后看到那牙印,不敢置信地又凑上去,伸出舌头舔了舔。
舔到的也是真的。
我:“……”
庄珩:“……”
有必要解释一下我惊讶的原因:我是鬼,一般来说,接触不到实物,但也有一些例外,比如芦苇丛里的那对野鸭子,比如端午节丢到苦水河里的粽子,比如在河边嬉戏不慎落水的孩童。
我曾经尝试总结规律,可惜实例太少,所以失败了。
所以我本意并不是真的要咬他。
我看着庄珩耳廓上那个渗着血丝的牙印,有种一言难尽的复杂心情:很不错,现在又多一个例子了。
庄珩在人来人往的街市上杵了一会儿,然后朝我这边微微偏过头来。
我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我不是故意要咬你的。”
他终于对我说了第一句话:“咬不是故意。
舔呢?”
我:“……啥?”
作者有话说:
听听你在说啥?
第9章用处还多得很
在我怀疑自己听岔了之后,庄珩在人来人往的街上,面无表情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然后眼光瞥向我,又确凿地问了一遍:“你为何要舔我?”
意想不到的事就这样发生了。
时隔多年我再次见到庄珩,发生的第一场对话,讨论的主题是“我为什么要舔他”
。
委实是,奇怪了些。
但庄珩的语气很平淡,很认真,很理所当然,他认为自己确凿无疑地抓到了重点,他略过我是鬼的事实,略过我问的“苍崖洞”
,略过了耳廓上看着就疼的牙印,在这些步步惊心的冲突里,抓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细节。
他神色平静,再次陈述:“你舔我了。”
三人成虎。
当一个问题被重申三遍,荒唐和戏谑被消解,竟然就变得合理起来。
我被他唬住了,于是也正色承认:“对。
我舔你了。”
他问:“为什么?”
我十分认真地思索:“常人去舔一样东西,通常都是由于好奇,好奇它是什么味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