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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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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咬人很疼的。”

“……”

庄珩的脚步彻底停下来了。

我知道他为什么停下来。

他的耳朵被我咬在了嘴里。

我咬下去那一口很真、很实,我下嘴前没想到能咬到这么真的,口中尝到血腥味的时候吓了一跳,松开嘴后看到那牙印,不敢置信地又凑上去,伸出舌头舔了舔。

舔到的也是真的。

我:“……”

庄珩:“……”

有必要解释一下我惊讶的原因:我是鬼,一般来说,接触不到实物,但也有一些例外,比如芦苇丛里的那对野鸭子,比如端午节丢到苦水河里的粽子,比如在河边嬉戏不慎落水的孩童。

我曾经尝试总结规律,可惜实例太少,所以失败了。

所以我本意并不是真的要咬他。

我看着庄珩耳廓上那个渗着血丝的牙印,有种一言难尽的复杂心情:很不错,现在又多一个例子了。

庄珩在人来人往的街市上杵了一会儿,然后朝我这边微微偏过头来。

我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我不是故意要咬你的。”

他终于对我说了第一句话:“咬不是故意。

舔呢?”

我:“……啥?”

作者有话说:

听听你在说啥?

第9章用处还多得很

在我怀疑自己听岔了之后,庄珩在人来人往的街上,面无表情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然后眼光瞥向我,又确凿地问了一遍:“你为何要舔我?”

意想不到的事就这样发生了。

时隔多年我再次见到庄珩,发生的第一场对话,讨论的主题是“我为什么要舔他”

委实是,奇怪了些。

但庄珩的语气很平淡,很认真,很理所当然,他认为自己确凿无疑地抓到了重点,他略过我是鬼的事实,略过我问的“苍崖洞”

,略过了耳廓上看着就疼的牙印,在这些步步惊心的冲突里,抓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细节。

他神色平静,再次陈述:“你舔我了。”

三人成虎。

当一个问题被重申三遍,荒唐和戏谑被消解,竟然就变得合理起来。

我被他唬住了,于是也正色承认:“对。

我舔你了。”

他问:“为什么?”

我十分认真地思索:“常人去舔一样东西,通常都是由于好奇,好奇它是什么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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