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安私人重八入案(第7页)
敲打到此为止,过犹不及。
石山见好就收,转回正事,语气重新变得严肃,道:
“说吧,朱重八为何要在军中安插这些私人?那几个军法官又为何会集体知情不报?”
周十二迅速收敛心神,认真组织语言,汇报此事的调查结果:
“时间紧迫,末将不敢大动干戈,只是通过私下问话摸了个大概。”
石山有意限制绣衣卫的权限,强调调查取证需合规,明令禁止擅用刑讯手段。
周十二此次调查又不能干扰部队的正常训练,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摸清基本脉络,已经算是效率颇高了。
石山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讲下去。
“据查,朱重八升任抚军卫第三镇镇抚使后,曾寄信给乡党周德兴,委托他代为修缮其父母的坟茔,以尽孝道。
事后,周德兴便从钟离老家赶到了和州军中。
朱重八有心将其留下以为臂助,便寻了个机会,与驻镇军法官秦双商议此事。”
话说到此处,周十二显得有些尤豫和纠结,但最终还是不敢有任何隐瞒,如实禀告道:
“那时,绣衣营还未升格为卫。
据旁证所述,秦双这厮或许是自觉在绣衣营前途有限,升迁缓慢,又见朱重八战功不俗,前途光明,且对自己极为拉拢亲近,便认为这是一次难得的投靠机会。
想着日后朱重八若能高升,定能照拂自家子弟前程。
他便主动揽下了此事,利用其影响力,逐一劝说,安抚了另外五名知情的军法官,让他们对此事保持沉默,不要上报。”
周十二顿了顿,见元帅并未发怒,补充道:
“周德兴投军的消息传回朱重八老家后,其侄子朱文正等五人,闻相约一同赶到和州投军,均被朱重八通过类似手段安置了下来。”
此事的性质,可大可小。
往严重了说,结党营私,培植个人势力,甚至栽上一个“蓄意谋反”
的帽子都能沾点边;但若是轻拿轻放,也可以定性为“徇私情而坏公法”
,属于严重的纪律问题而非政治问题。
周十二目前只是通过问话了解了基本情况,相关证词和物证尚未完全固定,涉案人员的具体动机和作案细节也有待进一步核实。
因此,他的汇报便力求客观,只是陈述事实,不敢随意掺杂个人判断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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