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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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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挚没说话,他只是静静地站在窗前看着外面陪着小孩子玩耍的女人。

秦睐了然,“那应该就是喜欢吧。”

因为喜欢一个人,才会渴望着每天和她见面。

忙碌时,她会窜入你的脑子里。

闲暇时,她会在你的脑子里乱跑。

应挚没回应,他只是恍惚了一秒,随后竟是有些不知所措。

这就是喜欢吗?他之前和肖情共同创业,甚至租同一个房子,天天和她见面,他都没有过这种期待。

温杳的志愿活动一结束,她就离开了医院。

应挚就再也没见到过她,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住在哪里。

很奇妙,他就这样喜欢上了她,不问任何缘由,不问时间长短。

出院后,他花费了一些时间才找到她,知道她的名字叫温杳。

那晚,应挚记得雨很大,溅在地上的雨珠跳在他的裤脚上。

而不远处的温杳,已经有人帮她打起了伞。

应挚握紧了手,周身的瓢泼大雨携着寒气侵蚀着他的心。

一个是身无分文的他,一个是富家公子。

他无法这样猝不及防地和她相遇,因为他还没有资格站在她的身边。

所以,他后来孤身一人出国,只为重新站在她的面前,告诉她自己的名字。

——

一段故事很长,长到应挚要用几年的时间来给温杳讲完。

而温杳听完后,不可思议地看着他,所以说,他们早就遇见了。

甚至比她以为的还要早。

她的睫毛轻颤,心也在颤抖。

应挚低眸吻了吻她的眼睛,声音混着月色的清冷。

“如果你幸福,我可以选择放手。

可是他却给不了你幸福,我就做不到无动于衷。”

一声一声地缠在温杳的心里,一切似乎都有迹可循。

他的头像的背景是她曾经大学的毕业时拍照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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