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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治理大都市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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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新接收一地必先理清大清监牢,因为全天下最大的冤屈都集中在监牢。

大清以低死刑案例被后世称道,其实根本不是怎么回事。

大清以治下刑案多寡为升迁考核标准,理论上死刑需要刑部审核批准才能决人生死。

但在地方,盗贼多如牛马,监狱人满为患,一府每年私自砍头者上千,病饿而死者不可计数,而且大清监牢是没有财政拨款的,他的经费来源靠地方官自筹。

比如广州监牢,有一个叫李亚鉴的,因伯母(寡)欠粮被株连收监,又有徐家欠粮税未交便锁其七岁幼子入监数年。

不交粮不但抓你一家老小还烧屋抄家,所以客家人便群体性拒交,反正株连之下也逃不脱收监惩罚。

这些被抓进来的人如果没家人保释,将会变成无限期羁押,就比如这个因伯母欠税株连的李亚鉴,天国法官提审他时,他己经从一个十三的少年变成个三十多岁骨瘦如柴佝偻老年,他在监牢足足呆了二十年。

像李亚鉴这样的冤屈之人还不是个例,而是十分普遍,比如广东西会县苏亚华,道光二十年因为抗讼被羁押入监,至今己经二十二年。

南海陈华兴,道光二十三年因涉嫌抢劫案被牵连入监,南海县刘亚南,因为抢人一件衣服从道光十九年羁押至今。

又有命案证人卢关岭,卢亚辛父子被羁押十三年无人过问。

(以上案例摘自知县杜凤治日记,)

因为监狱靠地方官自筹粮饷,所以可想而知其生活待遇有多恶劣,冤死枉死饿死者多不胜数。

这些被天国官员提审的幸存者,基本上既无口供,又无案卷,而是被大清官员遗忘在监牢之中。

就比如卢家父子,就因为是一起命案的目击证人被收监,但从此以后就被遗忘而羁押十三年。

共和天国依法治国,所以从来不搞无罪释放那一套收买人心之法,而是十分郑重的重新审判,查看案卷,甚至于传唤大清官吏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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