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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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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清淡,像是蝴蝶的触须一样。

传说中的初吻,果然很美好啊。

要不怎么说桃花都是祸水呢,她只觉得头脑中一阵眩晕,有一个瞬间里天旋地转,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去,搂住他的脖子,很笨拙的迎了上去。

确实很笨拙,因为没有经验,不过没有关系,他有。

该怎样来形容呢,吻,是情人之间进程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分水岭,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阶段性事件,那之后不是确立关系,就是用来告别。

而如果是用来告别的话,那么文艺小说上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抵死缠绵,抵死,就这样一个热辣的长吻,唇齿交缠,火花四射,两个人昏天黑地,如入无我之境,视天地于无物。

可是这个天地不能视他们于无物啊,正好社区里一位老大妈怀抱小孙孙手牵吉娃娃蹒跚走来,老人家眼神不好,偏偏好奇心盛,瞧了半天才看明白,随之大惊,一把扣住看得津津有味的小孙孙的眼睛,小孙孙奶声奶气:“奶奶,他们在做什么啊?”

老大妈本来是基督教徒,情急之下只念“阿弥陀佛”

:“罪过罪过,他们两个在做坏事。”

小孙孙幼小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坏事,那一定得制止。”

连忙叫小狗:“贝贝,咬他们。”

一人一狗替天行道,又有小孩子这种世界上最聒噪的动物掺和在里头,刹那之间人声犬吠,好不热闹,徐长卿这才稍微拾回了自己的一点点残存的理智,连忙伸手去推他,他眼神迷乱,紧紧的揽着她不肯放手,又要凑过来,长卿眼见出去遛弯的人渐渐回来,故意做出行色匆匆的样子,那眼神却极其暧昧,其中还有诸如保安管理员之类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键人物,说不得就是又羞又恼,只觉得血往上冲,抬腿就是一脚。

徐长卿什么都好,最好不过这一脚。

一直到她逃也似地回到屋子里,一张脸还热得烫手,她就捧着这张可以摊鸡蛋的脸坐在床上恨恨的想,全毁了,什么都毁了——多唯美的场景,多凄清的台词,多缠绵的吻别,她等了这么久,才抓住的一次机会,多符合她这么多年对于爱情美好的想像啊,都叫这一脚,给毁了!

内疚加害臊,辗转反侧一宿,结果是第二天顶着黑眼圈去上班,艾莎莎正愁没有人听她八卦:“你听说没有,昨天下午方小姐出国了,今天早上《都市周刊》都报了。”

言简意赅,直奔主题,果然是媒体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素质啊,徐长卿一愣:“不知道啊,为什么?”

艾莎莎狐疑:“你真不知道啊?这不就说明方顾联姻破裂,虽说没有说明,不过已经是板上钉钉。”

长卿只是摇头:“真的不知道。”

莎莎上上下下打量她,那眼神恨不得变成X光,透皮穿骨,一直看到她的心里头:“不是为你?”

长卿“扑”

的一口,用来提神的咖啡全都清洗了电脑屏幕,她且不管,回过手来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你看我像那种破坏王子公主大团圆的后妈?”

艾莎莎捏着下巴,“啧啧”

有声:“是不像,最多是个中人之姿,要是整整形还凑合,目前来看似乎没有那么大的魅力。”

长卿心里烦乱,没有功夫理会她的胡说八道,只是干笑:“算你说得对。”

艾莎莎却又话锋一转:“不过现在的小说电视里都流行这一口嘛,你落伍这么多年了,还不赶一赶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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