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评乌合之众(第2页)
认为人性本具仁、义、礼、智的萌芽,群体的本质不是本能的放纵,而是道德潜能的共同激发。
在儒家看来,个体融入群体的过程,不是理性的消解,而是推己及人的扩展:从对家人的孝悌,扩展到对乡邻的睦友,再到对天下的大同。
这种由近及远的群体联结,恰恰是人性中善的自然延伸,而非勒庞所言的本能退化。
历史佐证了这一观点。
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中国社会,始终存在乡约、族规等群体自治机制:明代王阳明推行的南赣乡约,通过村民共同制定规约、互相监督劝善,实现了盗息民安;清代徽州的宗族群体,以族田、义学保障弱势群体,以家训规范族人行为。
这些群体并非依靠外力强制,而是凭借成员内在的道德自觉形成秩序,恰是道德规范在群体中的生动实践。
勒庞眼中的“乌合之众”
,在儒家伦理的滋养下,成为了守望相助的社会共同体。
勒庞将群体秩序的维系完全归因为权威的高压管理,认为民众只懂极端的情感,只能被简单粗暴的口号或绝对化的断言操控。
这种观点将群体秩序视为外力压制的结果,否定了群体自我规范的可能性。
由于这种观念根深蒂固,这也导致西方社会一旦政府停摆,警察罢工,社会立刻乱套。
儒家提出的礼治思想,恰恰破解了这一认知误区。
礼治是一种源于生活实践、被群体共同认可的行为规范。
在此规范下,遇到矛盾,民众则以讲道理的方式解决问题。
与勒庞所指的权威强制不同,儒家之礼具有三个鲜明特征:其一,礼源于人情,它不是外在的枷锁,而是对人伦情感的合理疏导。
其二,礼是约定俗成的产物,由群体成员共同参与制定,而非少数人强加的意志;其三,礼的推行依赖教化而非强制,通过圣贤教育的熏陶,使成员从被动遵守转变为主动践行,最终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
的境界。
这种礼治下的群体秩序,展现出强大的自我调节能力。
儒家礼治强调“礼”
与“理”
的统一。
出现新的问题,也会以群体讨论来解决,大家都能够平和的讲道理,而不是争吵,这种群体讨论中展现的理性与克制,与勒庞描述的“群体只会互相煽动情绪”
形成鲜明对比。
可见,当群体被圣贤教育所引导,不仅不会陷入混乱,反而能形成和而不同的文明秩序。
然而,西方政治将广大民众当作乌合之众。
除了那些为人所熟知的权钱交易外,还有其他一些手段和策略被广泛运用。
其中之一便是舆论引导。
通过控制媒体、操纵信息传播以及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政治势力可以塑造公众对特定议题的看法和态度。
他们精心策划并散布有利于自己的观点和信息,同时压制或歪曲那些与其立场相悖的声音。
这种舆论引导往往伴随着对情绪的煽动。
政治人物或团体可能会利用人们的恐惧、愤怒、焦虑等情绪来激发对某个群体或政策的反感或支持。
通过制造对立和分裂,他们试图巩固自己的权力基础,并推动自己的政治议程。
这样的做法最终导致了社会的对抗和冲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