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逼良为娼
然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两年后,在一次强取豪夺的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个硬茬子,对方毫不留情地将他打了个半死,不仅直接打折了他一条腿,还抢走了他身上所有的钱物。
那次经历,他差点就丢了性命,由于当时腿没有接好,到现在他走路还一瘸一拐的,落下了终身残疾。
经历了那次惨痛的教训后,沈传彪再也不敢出远门去骗、去抢人了,他深知外面的世界很大,难免会有大姐夫的权力伸不到的地方,到时候自己可就白白遭殃了。
不过,这些年靠着不正当手段,他手里已经积攒了几万块积蓄。
于是,他便在城里盘下了一处商铺,开起了饭店。
那几年,正是公款吃喝最为盛行的时期,而他的大姐夫此时又升迁到了东川市,巴结大姐夫的人如过江之鲫,越来越多。
沾着大姐夫的光,他开的饭店生意十分红火,特别是那些部门机关单位以及派出所的人,经常来店里吃喝,而且都习惯记账,到月底或者年底的时候再统一结账。
在记账的时候,他可就动起了歪脑筋,多的时候,客人实际消费一百块钱,他直接记成一千块钱。
反正没有人敢跟他较真,大家都只是象征性地讨价还价几句,便无奈地认下了这笔账。
就这样,他根本不用担心收不到钱,靠着这种不正当的手段,他很快便积累起了一笔相当可观的财富。
有了钱之后,沈传彪在县城买了一块地,开始盖起了楼房。
起初,他只是盖起了一栋两层小楼,供自家居住。
但随着生意的不断扩张,他的地盘也在逐渐扩大,楼也越盖越多。
慢慢地,他便将这里办成了会所。
刚办起来的时候,这里的性质和普通饭店差不多,只是比街面上的饭店更加豪华一些,而且位置更为隐蔽。
会所实行会员制,除了提供餐饮服务外,还偷偷给有特殊需求的客人提供女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所的业务逐渐发展,慢慢转变为以卖淫、赌博为主要收入来源。
在会所里,时常能看到有人嗑药,至于这些毒品是被什么人带进来的,他并不清楚。
不过,大姐夫曾经告诫过他,那东西千万不能碰,一旦沾染了,就只有死路一条。
他牢牢记住了大姐夫的话,一直没有涉足毒品生意。
如今,沈传彪在县城已经拥有两个规模比较大的会所、两家饭店,大大小小五个超市,生意做得可谓是风生水起,财富也早已上亿,在这小小的阳都县,他已然成为了独一份的
“霸主”
。
回想起当初出门做生意的惨痛经历,他汲取了教训,从此便将自己的势力范围牢牢地锁定在阳都县本地,坚决不向外地发展。
他身边有四个铁杆弟兄,一个是他的堂弟,另外三个是同村的伙伴。
这四个人,每人手下都带着一帮人,尽心尽力地为他守护着生意。
这些年来,在他的
“生意版图”
里,打架斗殴的事情屡见不鲜,更令人发指的是,已经有四条人命丧在他的手上,打伤打残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十里八乡那些稍有姿色的女子,被他强行弄来玩弄甚至逼迫卖淫的,已经有十好几个。
因为有大姐夫在背后罩着他,他当然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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