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林则徐赴广东(第2页)
。
消息传来,清廷再次颁布“迁海”
的命令强迫沿海百姓,“徙内地五十里,设排栅,严出入,以杜接济台湾之患”
。
所谓“迁海”
,就是强迫当地沿海居民一律内迁。
廉州、钦州官府把沿海的村庄、城郭、庐舍,一律拆毁,制造沿海五十里内无人区。
所谓“设排栅”
,就是设集中营式的营寨,将沿海居民赶入其中居住,不准自由出入。
圣旨还谕令出界者“立斩不赦”
。
而迁界时限仅有3天,必须“尽夷其地,空其人”
,不愿迁者,一律砍掉脑袋。
钦廉大地顷刻亡者载道,哀鸿遍野,一片凄风苦雨。
迁海造成“八郡之民,死者又以数十万计。
民既尽迁,于是毁屋庐以作长城,掘坟茔而为深壑。
五里一墩,十里一台。
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二千余里以为大界。
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有不知几万矣”
。
清廷在廉州设“北海镇标”
驻之,加强对百姓的镇压。
据史记载,在“迁海”
过程中,“老弱转死沟壑,少壮流离四方”
。
商人无法买卖,渔民无法出海营生,大批居民流离失所。
“迁海”
造成“地方凋零”
、“四乡无墟市”
的悲惨情景,严重妨碍了廉州沿海经济的发展。
康熙三年(1664年)五月,清廷又称“时以迁居窃出鱼盐,恐其仍通海舶”
,下令再次内迁30里,又上演一轮家破人亡的拆迁悲剧,钦廉沿海居民首当其冲。
接着,殃及到涠洲、斜阳等海岛谋生的渔人和商贾。
岛上百姓顿失生计,不得放弃家园内迁,或远逃海外谋生。
康熙十一年(1672年),廉州府人口下降为“男妇共三万零四百九十七人”
,其中,合浦县男丁只剩下3076人,妇女为5468人,人口生产力遭到极大损害。
此时的防城县亦在复苏中,此期间一些壮瑶从山林落地耕种,补充了一些人口,但依然经济困苦。
清统治者不许商船私往南洋贸易,凡偷往外洋,“令解回正法”
。
对早已出洋的商贾,“俱不准回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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