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姜宛卿想了想:“大约已经被家里许给别人了吧?”
京中的大世家都要脸,少有娶庶女做正妻的,哪怕是姜家的庶女。
所以她大概会被许配给姜家的某些附庸——比如像杨遵义这种,寒门出身,又颇具才干,可以成了姜家家主的得力干将。
又或者是哪个破落的大族想要借姜家的势,也会咬咬牙,娶一个庶女当宗妇。
这点风昭然同样清楚,他握杯的手指紧了紧。
“不过,我才不要呢。”
姜宛卿道,“若是前年的中秋他们没有得逞,我应该已经想法子离开了京城,此时正在岭南吃荔枝呢。”
风昭然的眸子里微几天亮光闪了一下,是的,她喜欢岭南。
“卿卿,你去岭南吧。”
姜宛卿正在给自己斟酒,闻言手一顿,酒洒在桌面上。
她莫不是听错了?
“你让我去岭南?”
当初是谁非不让她走来着?
“对,你去岭南,”
风昭然点头,“岭南四季常是春夏,一年瓜果不断,永远没有冬天,据说还有很多野味可以吃,你确实会喜欢。”
姜宛卿:“……”
所以她去岭南是为了吃?
“好,我去岭南。”
姜宛卿微笑,“我盼这一天可久了。”
“我派一队南疆队护送你,明日回姚城之后,未免其它人疑心,你可以再住几日,然后假意北上回京,实则前往岭南。
等到……”
风昭然说着顿了一下,“等到孤此间事了,便去岭南接你。”
“唔,行,听殿下的。”
姜宛卿看上去很好说话,她乖起来的时候整个人柔柔软软的,让风昭然很想把她整个地搂在怀里,怎么抱都抱不够。
但无论心里怎么痒,他都没有动,只是握住她的手,送到唇边轻轻一吻,随后发现她手背上有水渍,他下意识便亲了上去,吮掉,酒气弥漫在舌尖,他才发现那是方才她倒酒时洒在手背上的。
姜宛卿只觉得舔在手背上的不是舌头,而是火星子,她猛地收回手,心头砰砰乱跳,耳朵都开始嗡嗡响。
风昭然的手握成了拳头,指节发白,像是用力阻止自己做什么,然后他状若随意地开口:“若是孤运气不好,去不了岭南接你,你就在岭南安个家,不必为孤守节,看到喜欢的便……便……”
他尝试了几次仍说不出底下的话,仰首猛饮了一杯酒,喝得有点急,洒了一点出来,溅在衣襟上。
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酒气。
姜宛卿明白,这是道别。
和上一世把她送去丰城一样,这一世他把那地方换成了岭南。
上一世姜宛卿捉摸不透他的想法,这一世坐在他的面前,看着他的眼眶微红,她感觉自己仿佛看见了一个小孩,出去打架前要先把宝贝的东西先藏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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