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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知青男主抛弃的孩子 12(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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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着协议上的说法,公营摊位由队里出资,算是村里人的共同财产,赚了钱也归村里。

周希若只是个拿工分的打工人。

而且协议上要求周希若以后必须带一个村里人。

周希若抓协议的手渐渐握紧,她深呼了一口气,说道:“队长,这个协议是不是有些欺负人?”

宫队长吸了口烟,没什么表情,说道:“咱们也不想占你便宜,本来开公营摊位就是特批,村里头一份。

你要是不愿意可以继续干以前的工作。

况且村里人出资肯定是村里人赚钱。

你要是想自己出资自己赚钱,我也不拦你,但是这种要私人买卖,是犯法的。”

周希若当然知道这个道理,要是能做私人买卖,她何必拉上村里人。

不过虽然协议是这么写的,但是她自己的摊位,又没人看着,谁知道赚了多少。

上辈子既然有人因为公营摊位发家,那肯定还是有油水的。

想到这里,周希若咬了咬牙,说道:“好,我签这个协议。

但是我也有个条件。

这个摊位卖什么怎么经营,都是我说了算。”

宫队长闻言点了点头:“好,就这么定了。

我找时间去跑手续。”

周希若点了点头。

她这几天已经想好了。

摊位下来她就卖鸡蛋饼。

上辈子城里就经常有人卖鸡蛋灌饼,有菜有肉有蛋,当早饭十分不错。

不过她一开始只能先放蛋和菜,肉还是有点太奢侈了。

想到这里,周希若信心满满,她可是活了两辈子的人,随便从上辈子夜市小摊里找一种小吃,她相信都能卖的很火爆。

到时候,等自己成功了,廖彦谨肯定也会高看她很多。

像廖彦谨这种未来大佬,估计会很喜欢有共同语言,能够一起打拼的女强人。

想到这里,周希若忍不住期待以后廖彦谨看到自己摊位成功的表情和态度。

那个村姑宫黛根本配不上廖彦谨。

她什么都没做,凭什么享受那么好的生活。

宫队长这边也是行动派,和周希若谈好后,他便准备第二天一早就去城里申请。

不过他也没忘了宫黛,晚上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宫黛。

宫黛听到这里眼前一亮。

虽然上次她办公营摊位的要求被拒绝了,但是她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可能有人会觉得,办这个公营摊位吃力不讨好,毕竟赚来的钱都是村里的,看摊的人顶多就是赚个工分。

但是宫黛却不这么看。

一方面就像廖彦谨说的,私人买卖早晚会放开,到时候先吃肉的一定是有钱人或者是提前有准备的人。

宫黛手头没什么钱,所以干公营摊位可以让她练练手,提前积累客户,为后面私营做准备。

说白了就是花着公家的钱,为自己的买卖做准备,何乐而不为?

另一方面即使这个公营摊位没做起来,也可以趁着在城里打听一下有没有城里的工作,提前赚点钱,为以后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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