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谁人使我爱偏移?
(郝思君篇)
爱,是一种责任,我不是碰不到更好的,而是因为已经有了你,我不想再碰到更好的。
我不是不会对别人动心,而是因为已经有了你,我就觉得没必要再对其他人动心。
我不是不会爱上别的人,而是我更加懂得珍惜你,能在一起不容易,即使你不是最好的,甚至不是最适合我的,但却是我最珍惜的。
遇到七夕以后我就好想对远在西藏的周小悦说这些话,我想说,亲爱的你,快快回到我的身边,守住这个即将离开你的我。
七夕让我想起多年以前那个叫做小七的女孩,现在她过的好吗?是不是也出落得像是七夕这般帅气美好呢?那些童年的往事还是忘了吧,我总是这样告诉自己,人如果总是活在回忆里,那么幸福就会离你好远好远。
其实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自欺欺人罢了。
这个世界总要骗着自己才能好好的幸福的活下去的。
那天的阳光很耀眼,斜斜的照进这间叫做好久不见的小店里,我坐在靠窗的榻榻米上,阳光在我身后投下阴影,让我想起那条老街以及那些美好的让人流泪的年华。
七夕在我面前搅拌着她的鲜榨果汁,其实在不知道她的名字之前我一直叫她水果先生的,因为她在这家咖啡店里负责做鲜榨果汁,我喜欢她修长干净的手指,在那些五颜六色的水果里熟练的来回游弋,像是一尾漂亮的小鱼,我这个人很容易因为某个人的一部分而爱上这个人,那种让人痴迷的感情总是让我无力控制。
她一边搅拌着那杯橙汁一边说,思君,上次你不是说想听我的故事吗?我可以告诉你,但是你需要用你一些事情或东西作为交换。
她依旧做着重复的动作,甚至没有抬起头看我一眼,仿佛那些沧桑低沉的声音来自那杯橙色的鲜榨橙汁。
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自己,顺便思考一下我那排骨一般的身材,以及脑残一般的智商,发现真没什么值得和七夕作为交换的。
只能很无奈的说,我确实很想听你的故事,好作为写小说的素材,但是本人思考了一下,貌似真没什么值得给你的,钱你也不缺啊,人你更不缺,你说说我有什么值得和你交换的啊,我简直就是身无长物嘛!
她终于抬起头看着我,她总是喜欢眼睛直直的盯着人看,总是看的人心里发毛觉得不好意思,但是她却不自觉,甚至觉得没什么不妥。
她笑起来满脸的春风和煦,说到,现在我还没想好,我先告诉你我的故事,但是你要答应我以后为我做一件事情,无论我要求你什么,你都要答应。
我看着她微笑的脸有些着迷,但是我可不是犯傻哦,我说,你要是让我去死或是让我杀人我也得干啊?她笑笑,当然不会啊,是你力所能及的事情。
我想了想,痛快的答应了,一边看着帅气的七夕,一边鄙视自己的花痴。
自从那以后我就常去好久不见喝咖啡,双休的早晨,总是在睡梦中接到七夕的电话,她用那种仿佛经历了世间所有沧桑的声音叫我起床,每次一听那声音,我全身所有的睡意就一下子消失不见了,麻利的起床去帮她开店,然后看她做鲜榨果汁,我则负责煮咖啡,我们总是在小店里忙碌着,迎接第一个来客,11就负责做早餐给我们吃,他无论做什么都那么完美,曾让人一度觉得上帝真是不公平啊,他就是典型的上帝的宠儿嘛。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三个都这样生活着,我帮七夕开完店,大家一起吃完早餐,我就会坐在窗边的那个位置上,看书或是写报告,背那些难懂且晦涩的医学术语,七夕就在我身边忙进忙出的,总是很贴心的为我更换杯子里冷掉的咖啡或者上一盘她特制的小点心。
11不忙的时候就会坐在我对面指导我的学习,有时候我都会怀疑自己的智商,你说他一学设计的,怎么就一下成了导师的助理呢?像我这种学了3年多医学的孩子,脸往那放啊?
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再见倾心,我一直都相信细水长流的爱情,那些浓浓的情意应该是渗透在琐碎的生活里的,爱情是渐渐的习惯有彼此在身边,如果那一天他突然不见了,你就会不习惯,会疯狂的寻找。
可是很多的时候我们到高估了自己,我们一直觉得遇到了对的人,现在的这个就是对的人,我们会在一起幸福的一辈子,我们憧憬着幻想着未来,我们甚至规划好了计划好了这辈子,下辈子。
我们总是说距离不是问题,时间不是问题,只要是真心相爱一切都是浮云,总会过去的,总会走到一起的,以前我也这么告诉自己的,我会和那个叫做周小悦的妖孽一起生活一辈子的,我们可能不会有孩子,结婚还要出国,改国籍,但是我从来没想过放弃我们的爱情,我怎么都觉得一切都会过去的,等到老了,我们就是一对头发花白的老太太。
我总是想,和周小悦在一起是要足够大度的,我也考虑过自己,貌似已经算是最大气的女孩了,不该计较的从来不计较,就算是该计较的也很少计较。
但是我想说我不计较并不代表我可以随随便便的被谁欺负,我不轻易发脾气,那是因为好多事都不值得放在心里,但是你千万别以为我没脾气。
某天周小悦的前任找到我来她们曾经住的房子那曾经属于她们的美好回忆,其实那些暧昧的照片我都看过,只是我告诉自己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过去就过去去了,不值得放在心里。
前任像现任炫耀她们曾经的美好,我想我再怎么大度也会伤心难过的吧!
不巧又看到周小悦的QQ里依然把前任放在老婆一栏,依旧在他们曾经的照片文件夹里写的是最爱的人。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这么长久以来的坚持到底算什么?我想我傻的可以。
那天七夕陪我去酒吧买醉,她说,思君,有的人,是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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