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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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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君醉笑三万场,不诉离殇。

(张宇哲篇)

我用童年那一小段光阴爱上一个人,却要花费一辈子的力气去忘记一个人,这大概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爱情吧!

其实开始的时候我并不喜欢郝思君,甚至是有点讨厌她的,这种情愫其实是源于我的自卑心理以及对她的羡慕嫉妒恨。

那时候她是老街的孩子王,似乎每个小朋友都喜欢她,都围着她打转转。

刚到老街的时候我身边没有一个朋友,我仿佛与这条老街以及这里的人群格格不入,而那时候的郝思君却拥有大老婆小老婆,以及一群跟随她的虾兵蟹将。

因为父亲突然离世的事情,那段时光我过的异常昏暗,经常一个人躲在角落里轻轻的哭泣。

我很少呆在家里,因为害怕被母亲发现。

她一个人已经够辛苦的了,我知道她对于父亲的那种感情,要不是有我在,估计她也会追随父亲而去吧,所以在她面前我尽全力表现的乖巧和听话。

那一天,门前的栀子花开的特别好,我却煞风景的躲在一棵树下轻轻的啜泣,然后,郝思君就突然从天而降似的落在了我面前。

她说,“男孩子的眼泪是最珍贵的宝石,所以不要轻易哭泣哦!

哭多了就亏大了。”

她说话的样子好认真,眉眼都活灵活现的,我突然就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她了。

我别过头去不想理她。

她却走过来轻轻的从背后抱住了我,她个子很小,小手在我腰间缠绕成一个好看的弧度,头靠在我僵直的后背上瓮声瓮气多的说,“11一切都会过去的,不管是多么阴暗的岁月,难过或是悲伤一切都会过去了,生活会慢慢变好的,最终我们都会死掉的,所以想想那时候,就觉得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未来的你一定会变成让自己更加骄傲的人”

她的话以及她的拥抱暖暖的,那话真的不像是她这么大的孩子可以说出来的,但是无论怎么样,是她点亮了我那段暗淡无光的岁月,让后来的我变成了乐观开朗的孩子。

我大概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爱上这个小豆丁的吧!

11这个绰号也从那时候起跟了我一辈子。

那种感情让我有的时候都不敢去奢求她会喜欢上我,虽然大家都说我是老街最听话最懂事的小王子,但是,她却在我心里树立了一个标杆似的地位永远屹立不倒。

虽然多年以后回忆起曾经的那个自己,觉得真是傻的可爱,可我却从来没有后悔爱上她,即便这份爱藏在心里一辈子也没能说出口,但是因为是她,所以值得。

跟郝思君一起久了,就会越来越喜欢她,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她有男孩子的霸气豪爽,也有女孩子的温婉细腻,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是她总能第一个发现谁不高兴了,谁生气郁闷了。

这大概就是她有那么多老婆却可以把每一个都哄的那么好的缘故吧!

我们就那样慢慢的混成了无话不谈的哥们,我们在一起讨论老街的女孩子,当然谈的最多的是她那两个很正式的大小老婆,郑安宁和穆清儿。

我问她“更喜欢谁?”

她说,“都喜欢,各有各的优点。”

我就不屑的鄙视她说,“真花心。”

她呵呵的笑着说,“是啊,我就是个花心大萝卜,”

随后,她又幽怨的说到,“我知道的,未来她们都会遇到自己喜欢的人,结婚,生子,然后过的很幸福很幸福,但是,在那个对的人没有出现之前,我就要做她们的骑士负责守护她们。”

她说完这些话的时候看了看已经快要西下的夕阳,满脸的诚恳与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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