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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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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钧听陈矩再次说到刘台,就将刘台的奏疏接过来看了,厚厚一本,看来真有五千字。

细览其中内容,攻张居正是实,也有暗攻朱翊钧擅改祖制之语:

“忠臣不私、私臣不忠,臣万历元年受居正举荐而授御史,然终不可以荐举之私而忘君父之大义。”

先说明,我刘台尽管靠张居正升官,但捅他这一刀是出于大义。

“往者,王大臣案发,诬连高拱。

夫高拱,擅权有之,逆未闻也。

公议藉藉不平。

居正密为书令高拱勿惊,恐自己负杀大臣之名。

夫逐之诬之,宰相威也;而私书安之,宰相福也。

祖宗之法若是乎?”

刘台开篇就抛出王大臣案,主攻张居正公私不分,且暗指其有‘宰执’之心。

进而引申开去,攻击张居正假借皇威而威福自专道:“今诏旨一下,果严耶,居正曰:‘我费多少力方如此。

’由是人不敢不先谢之,是人畏居正甚于畏陛下。

果温耶,居正则曰:‘我多少费力方如此。

’由是人不敢不先谢之,是人怀居正甚于怀陛下[新笔神阁biqule]也祖宗之法如是乎?”

这一段赤裸裸的离间朱翊钧和张居正,比之当年余懋学“周公之功固大也,乃臣子份当应为”

一句何止明显十倍。

“居正条陈章奏考成,各省抚每二季造册二本,一本送内阁,一本送科道。

抚按延迟,该部举之;该部隐蔽,该科举之;该科隐蔽,阁臣举之阁臣无印信,不过翰林之职以备顾问,不侵政事,祖宗之法也。

居正创此制度,不过挟制科道,总听己令耳。

如加其‘内阁总理大臣’,顾问耶?宰相耶?祖宗之法应如是耶?”

终于图穷匕见,张居正所居内阁,钳制科道以制群臣,与祖宗之法违背,张居正要加“内阁总理大臣”

衔,复相之心昭然,别以为我们是瞎的!

随后,刘台列举张居正各大罪状:“为择好田宅计,指授该府道,诬辽王以重罪。

今武冈王又议罪矣。”

辽王案是隆庆二年的大案,辽王以十三条大罪除藩,国除,刘台是第一个给他翻案的。

原时空万历皇帝清算张居正时,“辽王案”

张居正的首条大罪——满清修明史时,居然也把这屎盆子扣在张居正头上。

其实辽王的罪行在《国朝献徵录》中早有定论,是因为他在世宗驾崩期间,不穿丧服,不为祭祀,鲜衣怒马招摇过市而被锦衣卫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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