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更改公司架构重立法人
最后一个议题,朵沐话语平淡,但了解她的苏牧知道,她是很郑重的在说这件事!
她的提议谁都没预料到,她竟是让苏牧更改公司架构,重立法人!
公司的法人写的谁的名字,那谁就是负责人,不管出什么事,最终的责任方也是这个负责人。
除了一些小公司,大一些的公司没几家法人就是老板的。
这是一种法律风险隔离的办法,看似敢做不敢当,却是最理智的做法。
例如饮料公司突然出事了,那这时候法人就要站出来负责,老板要是站出来,那整个公司可能会受到很大影响,倒闭的也比比皆是。
而如果其他人是法人,那老板就没事,里面就有很大的周旋空间,最不济法人进去了,还有人养着他,养他的家。
苏牧是所有人的核心,别说有法律风险了,他有网红身份,万一哪天失误说了什么话,或者被人恶意断章取义攻击,那整个公司都会受到很大的牵连。
法人是公司的负责人,老板掌控公司靠的是股权架构。
把公司看成王国,那实际控制人就是国王,不可能有什么事都要让国王承担吧?那这个职位也太高危了。
看似挺不公平的,可这就是现实,更何况…有的时候白也能说成黑,这种情况又不是没有,不得不防…
朵沐提起这件事,高管们肯定都不乐意,可做到一个公司高管的地位,哪会不懂这些呢?
公司的法人都是由高管担任的,这都几乎快形成规则了。
沉默了好一会,蒋欣带头表率,支持更改公司架构。
其实从道理上讲也是说得通的,苏牧是大老板,是实际控制人,是最终受益方,这都是事实。
但他不负责具体管理,出问题基本上都是管理方面,管理者造成的麻烦让老板承担责任?
要是这个道理说的通,那无数老板都被自己的手下给送进去了…
随便管理呗,反正自己又不用负责。
而让管理者担任法人,那就不同了。
他们身上有束缚,那他们就规规矩矩,做事不会越界,就算老板想破坏规矩,高管都不让,达到相互牵制监督的效果。
其实这对高管也有很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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