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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法律咨询(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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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的有点大步了[狗头])

(死刑拒不执行会上征信吗?影响以后找工作吗?)

(死刑弹孔留疤影响当兵吗)

(死刑但老板不给假,能发起劳动仲裁么)

(枪决时受伤能走医保吗?)

(这个世界最终还是疯成了我想要的样子[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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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之下,嬴政都有些失笑。

后人可真会钻法律的空子。

后人对于法的讨论,法家们听的津津有味。

他们想从中探出一些后世关于“法”

的思想,看看与如今有何不同。

不过这些后人完全就是在开玩笑,你一句我一句说的不亦乐乎,却全是异想天开。

不过他们若真想去拿那什么大英博物馆的文物……

咳咳,这本身就是我华夏的东西,说什么犯法不犯法的!

李斯思考着“属人原则”

,这倒是能很好的规范国人在异族他乡的行为,不过大秦如今好像并不适用?

后世不好好读书竟然也是犯法的,还有专门的《教育法》……

不过,这项罪名应该挺轻,约等于无,不然后人不会如此轻松的调侃。

嬴政也在认真分辨后世的治理之道。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逐步开始使用一系列严酷的刑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到了秦统一之后,为了规范六国之人,嬴政更加把严厉的刑法发展到了最为极端的地步。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秦朝对于凶杀以及偷盗等社会治安事件上面的审理无比严格。

比如,如果一个人去偷盗,并且最终获得的财富超过一钱,那个人就要被砍脚。

同时,负责这偷盗者地区的官吏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秦朝因商鞅变法而强大。

商鞅认为,如果用很重的刑罚去对付轻罪,百姓们就不敢去犯轻罪,百姓连轻罪都不敢去犯,那么还有谁敢去犯重罪呢。

因此,秦始皇嬴政立国以来,也始终坚持商鞅变法中所提倡的“轻罪重罚”

策略。

虽然如此,很多的秦朝法律,其实也没有后来妖魔化的那么严酷,甚至还和现代有些相似。

比如,秦律要求所有商人不能卖假货和次品。

根据《金布律》,秦国人挑好商品付账后,商家必须提供“契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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