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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朝代兵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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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兵制

辽朝兵制

辽朝和金朝是中国北方契丹族和女真族上层相继建立的两个王朝。

都保留着原始部族的痕迹﹐并处於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迅速转化的历史阶段﹐军事制度初期多与本民族社会制度合为一体﹐进入长城以南地区後﹐既保有本民族特色﹐又逐步接受汉族影响﹐具有民族融合的特点。

辽朝皇帝亲掌最高兵权。

南枢密院。

为最高军事行政机构﹐一般由契丹人主管﹔南枢密院亦称汉人枢密院﹐掌汉人兵马之政﹐因而出现一个朝廷两种军事体制并存的局面。

金朝兵制

金朝军事大权亦由皇帝直接掌握。

後改为元帅府﹑枢密院等﹐协助皇帝统辖全军。

定亲王领兵出征﹐称都元帅﹑左右副元帅等﹐权任极重﹐但是临时设置﹐并非固定职务。

机构有招讨司﹑统军司等。

初时与社会组织相结合﹐主要编为“猛安”

一般以百户左右为一“谋克”

右为一“猛安”

“猛安”

“谋克”

伍等组织。

战时副军可以递补正军。

可以子弟替代﹐但不能以奴充任。

北宋兵制

南宋兵制

南宋时期军事制度较之北宋有很大变化。

高宗开元帅府节制诸军。

军事领导体制虽然基本保留﹐但朝廷控制军队的能力已削弱﹐枢密院的军权也随之缩小。

居主要地位﹐厢兵所在多有﹐蕃兵已不存在﹐而乡兵建置更为繁杂﹐制度纷歧。

军队的主力为屯驻大兵和三衙诸军。

即抗金各将领所率领﹑屯驻在前线的军队。

其称谓几经变易。

廷为加强对各屯驻大兵的控制﹐将其改为御营军或行营护军。

绍兴十一年等非战斗任务。

这些制度又遭破坏﹐往往以文臣控制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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