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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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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头立刻就要炸裂,跑回病房时警察已经抱走了我女儿,有人哭着跑来撕扯我,嚷嚷说我是人贩子,警察挡在我面前,说案子还没有调查完。

我和保姆被带进警察局。

我儿子受了惊,哭了好久,我也浑浑噩噩。

现在我不仅丢了孩子,还成了偷别人孩子的嫌疑人。

我的刀口因为被打出了点问题,因此被强制留在医院。

警察天天来问询我及我的保姆。

记者也来了,闹着要拍我,被警察拦出去,但毫无疑问,这事又上了媒体。

我交代了我跟费怀信的身份,警察却联络不到费怀信。

按照法律,我是德国国籍,费怀信是新加坡籍,我俩生孩子这边管不到,我的双胞胎孩子也确实有医院的合法记录。

所以我只需要针对伪造证件这些行为罚款处理,然后就是等待警察调查偷别人孩子的事,这事不严重,因为育婴室的监控虽然不清楚,却也能看出只有医生护士进出过。

如果我从一开始见到的就是别人的女儿,那我女儿至少丢了一个月,一个月把孩子卖到任何一个地方都足够了。

我心急如焚,但警察暂时还不准我联络任何人,因为我是嫌疑人。

正着急着,警察突然来说找到了相关证据,是一位护士抱走了我女儿,再有新线索会通知我。

警察解释说因为这事上了媒体,有人快递过来这张照片,但对方只是普通人,害怕惹上麻烦,不肯出面。

照片剪掉了主要人物,拍摄地点是医院对面的商场,右下角的日期是我生孩子那天。

人物背后有个略显模糊的人影,戴着口罩,穿着粉色的护士服,怀里赫然抱着一个孩子。

警察说:“你仔细看看,你认不认识这个女人?如果是你熟悉的人作案,案子可能还会好破一些。

直接到医院里偷女孩子的,不太像人贩子的作案手法。”

我仔细地盯着照片上的女人,她戴着护士帽,长发,露在外面的头发是纯黑的,带着医用口罩,全身每一丝细节都和医院里的人打扮相同,拍照将她的身影定格在商场门口站着的麦当劳塑像处,完全没有任何可辨识特征。

我隐隐觉得照片有些别扭,就请警察陪我去拍照片的地方,那边已经有警察在测量麦当劳塑像等物的高度,推测嫌疑人的身高。

对!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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