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相恨太晚(第3页)
陈光良一听,当即说道:“那正好,就将这个刘海英作为‘典型人物’,马上解雇。
要让大家明白我们的决心,这样后面的行动自然就更加顺利。
毕竟我们连总司令的远亲都可以解雇,那其他人有什么资格还要留在这个‘经理’位置上呢!”
第一把火,各分局、栈仓、船只的负责人,已经在本月全部完成重新选拔。
这些负责人,都是历经初试、笔试、面试三关,才挑选出来的,相信他们能很好的完成工作。
第二把火,理事、监事的略微调整,让招商局的改革成为整个社会的责任(引进史量才、刘鸿生这样的社会名望人事来参与)。
第三把火,便是这个‘买办(经理)制’,陈光良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胡富泰一听,顿时愕然,感情这位还是拿嘴硬的骨头先啃。
不过他还是非常佩服陈光良的手腕的,当即说道:“好,那我马上下达书面通知。”
一个骨头一个骨头的啃,陈光良只能如此来推动招商局的改革。
实际上,他现在改革的内容还只是局限在表面,也就是人事上。
不知道还有多少问题隐藏在其中,陈光良也只能一步步的去整顿。
胡富泰离开后,陈光良看着报纸上的新闻,陷入思考:
《东方日报》:
曾任沪市总商会会长,宁绍、三北轮船公司创办者的虞洽卿,给总司令发了一封电文。
电文中,虞洽卿先是说明招商局被收归国营时,民营航运业者的心态是:“将民营之招商局收归国有,民众本深疑虑,而航商则以为既有领导,可期合作。
在航业极幼稚、航权被侵略之国家,未始非挽救振兴之策”
,因此民营航运业者原有对招商局国营之“反对之心,为期望所融化”
,但是,不料招商局国营以后,“惮于对外,竞先对内,挟政府之权势,压迫民航,不一而足。
今且变本加厉,竞将全国水陆联运,独揽专营,不许民营承办,是直以国营打倒民营矣”
。
他又进而指出,“仅有轮船24艘之招商局,独揽全国11路之联运,事必不举,已可断言”
。
显然,在轮船招商局收归国营之后,国营与民营航运业间的矛盾竞争,已上升到影响华夏轮船航运业整体发展的高度。
虞洽卿的‘告状’内容,其实就是招商局收回‘全国11处水陆联运’的影响。
陈光良并不是推动这一步的内核人物,而是交通部直接主持的,招商局只是获利的一方而已。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