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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精明的哈同(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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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能借到钱的最大要求,那就是信誉,正好陈光良和长江地产就有信誉。

他这借钱都不算夸张,后世有华资地产商孙春生采取‘连环借’的方式,在短短七八年间,资产便从几万大洋翻至四百万大洋;当然他也不是常胜将军,“一二八”

和世界经济危机(1933年席卷至华夏)令房地产暴跌,锦兴公司破产。

陈光良的优势便在于,他可以选择在1931年抛售掉物业和地皮的资产。

闻言,程子康说道:“光良,你只买地皮,不进行开发,这可不是长久之计。

现在你本来就是一名优秀的地产商,何不加以利用手中的地皮,开发出一幢幢楼,不管是出租,还是售出,总比你单炒地皮的好!

当然,十万大洋的借款没有问题,你和长江地产公司的信誉在这里。”

此言一出,陈光良是听进去了,他发现似乎真的没有考虑利用自己的优势——坐拥一家优秀的地产企业。

就以‘幸福家园’为例,当初地价也就值5~6万大洋(当然业主未必肯卖),建筑费18万,地捐2万,总计成本也就25万的样子,但他的总售价却高达55万大洋。

但那个时候,一幢楼售价5万大洋都不是问题,总值能涨70万。

想到这些,陈光良发觉——如果他将‘售期房(售楼花)’、‘分期付款’的方式,引进沪市,那么他旗下的那么多土地,岂不是足以让他的利润大增?

售期房,可以让他不需要拿钱出来做建筑费,经济压力大减。

只要在1932年前,将这些房子(按幢卖)售出,那自然利润滚滚而来。

想到此处,陈光良眼睛明亮的对程子康说道:“程经理说的有道理,我后续会考虑的。”

先将十万借贷下来,再投入到地皮当中去。

后年,再考虑‘售楼花’、‘分期付(2~3年期)’推出,毕竟要到市场最火热的时候干。

后世在1930年,沪市建筑资金高达9000多两大洋,到了1931年,建筑资金则猛增8亿大洋,可见这时期的地产火热。

其中,仅百老汇大厦就投资500万资金作为建筑资金,成为沪市最高最庞大的建筑单体。

长江地产搬迁至靖安寺路(南鲸西路)的写字楼里,面积约800平方尺,一年租金1000大洋。

同时,长江地产也安装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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