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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事二十四则十四(第2页)
所谓运判,乃中允也。
所谓知府,乃侍读学士也。
所谓布政使,乃内阁学士也。
所谓巡抚,乃工部侍郎也。
【译文】:
后来再没见过这位老人,他的话也好像没应验。
但仔细比对董公的生平,那所谓的“知县”
,其实是由拔贡出身担任的户部七品官。
所谓的“代理大县县令”
,其实是庶吉士。
所谓的“正式任命”
,其实是编修。
所谓的“运判”
,其实是中允。
所谓的“知府”
,其实是侍读学士。
所谓的“布政使”
,其实是内阁学士。
所谓的“巡抚”
,其实是工部侍郎。
【注释】:
1、拔贡:清代科举制度中的选贡方式之一,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选拔优秀者送入京城国子监,可授官职。
2、户部:清代中央六部之一,掌管全国户籍、财政等事务。
3、庶吉士:明清科举制度中,进士经殿试后选优秀者入翰林院学习,称庶吉士,为官员储备人才。
4、编修:翰林院官职,掌修国史、起草诏令等,为正七品。
5、运判:即转运判官,宋代以后掌管漕运、盐铁等事务的官员,此处为老人预言的官职。
6、中允:詹事府官职,掌侍从太子、讲读经史等,为正六品。
7、侍读学士:翰林院或詹事府官职,掌为皇帝或太子讲读经史,为从四品。
8、内阁学士:清代内阁官员,掌传达皇帝诏令、参与政务等,为从二品。
9、工部侍郎:清代工部副职官员,即“少司空”
,为从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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