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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土六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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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六十四岁交壬运,与用神之水共表同情。

此乃生平最得意之运,惟细按之,只有乙巳丙午两年精神焕发、名业崇隆。

到六十六岁丁未年,丁壬化木,水失效力。

巳午未全,火势愈烈。

如是而欲免灾戾,恐不可得。

能越夏秋,则晚景黄花,又堪玩赏也。

妻二氏,子三枝。

译文:

六十四岁交入壬运,和用神壬水(属性)一致(相互助益)。

这是一生当中最得意的大运,只是仔细推究,只有乙巳、丙午两年精神振作、名声事业崇高。

到六十六岁丁未年,丁壬合化为木,水失去了效力。

巳午未(三会火局)齐全,火势更加猛烈。

像这样想要免除灾祸,恐怕做不到。

如果能越过夏秋(季节),那么晚年就像菊花一样,又值得观赏了。

有两位妻子,三个子女。

注解:

“共表同情”

指大运五行与用神五行属性一致,相互助益。

“丁壬化木”

指丁火与壬水合化为木,使壬水失去调候作用。

“灾戾”

指灾祸。

“晚景黄花”

比喻晚年生活像菊花一样有韵味。

“妻二氏,子三枝”

指有两位妻子、三个子女。

此段分析晚年大运、流年的吉凶及婚姻子女情况。

原文:

(为某孀妇推)

丙辰

戊子

己酉

丁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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