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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杂格一(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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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干与方局五行一致(如甲日得木局)

月令为成格五行(如春月)

2.

喜忌原则:

喜:印露、比劫

忌:官杀

3.

案例解析:

-

吴相公命:癸亥(水)乙卯(木)乙未(木)壬午(火),木旺得水生

原文:

有从化取格者,要化出之物,得时乘令,四支局全。

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于春月,方为大贵。

否则亥未之月,亦是木地,次等之贵。

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贵格。

运喜所化之物,与所化之印绶、财伤亦可,不利官杀。

译文:

有从化格者,需化出之物得时乘令,地支三合或三会。

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且生春月方为大贵;亥未月次之。

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贵格)。

行运喜化神(木)及印绶(水)、财伤(火土),忌官杀(金)。

注解:

1.

从化格条件:

化神得时(如木格春月)

地支方局全

2.

层次差异:

春月方局→大贵

亥未月局→次贵

3.

案例解析:

甲戌(火)丁卯(火)壬寅(金)甲辰(火),丁壬化木得寅卯辰方

原文:

按:《元理赋》云:不从不化,淹留仕路之人。

得化得从,显达功名之士。

原注云:不通月气,时无所归,不从不化也。

若通月气,时有所归,则以从化论。

又云:先论从化,后论财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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