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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论女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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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又云:凡看女命,喜柔不喜刚,喜静不喜动。

夫子喜旺不喜衰,喜生不喜绝。

财印喜和不喜戾,贵合喜少不喜多。

伤、刃、比劫、冲战、刑害喜无不喜有,此大法也。

译文:

书中又说:推究女命,喜柔顺不喜刚强,喜宁静不喜动荡。

丈夫和子女喜旺相不喜衰弱,喜长生不喜死绝。

财星与印星喜和谐不喜乖戾,贵人合局喜稀少不喜繁多。

伤官、羊刃、比劫、冲战、刑害等凶神宜无不宜有,此为基本法则。

注解:

1.

夫子:指丈夫(官杀)与子女(食伤)。

2.

贵合:天乙贵人、六合等吉神组合。

3.

冲战刑害:地支间的冲突刑克关系。

4.

大法:出自《礼记·中庸》"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

,强调基本原则。

原文:

然日主过弱,亦宜生之助之。

夫子太旺,亦宜损之泄之。

有时用财制印,用枭制食,用伤制官,用杀制劫,用劫制财,用合邀吉神,用刑冲去忌神。

用之切当,凶反为吉。

译文:

但若日主过弱,仍需生扶。

丈夫子女星过旺,亦需损泄。

如用财星制印星,枭神制食神,伤官制官星,七杀制比劫,比劫制财星,六合引吉神,刑冲去忌神。

运用得当,凶神反成吉用。

注解:

1.

生之助之:印比帮扶日主,符合"

弱者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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