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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论女命一(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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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印绶制伤:伤官旺而无财官时,印星制伤护官为救应。

原文:

局中食神清显,子贵而清,不必言也。

若伤官太旺,以印为子。

食神无气,以比肩为子。

印旺无伤者,以财为子。

财旺泄食伤太甚者,以比肩为子也。

不必专执一端而论。

译文:

命局中食神清纯显露,主子嗣显贵清吉,此为常理。

若伤官过旺,需以印星制伤为子;食神虚弱,需以比肩帮扶为子。

印星过旺无伤官者,需以财星破印为子。

财星过旺泄耗食伤者,需以比肩帮身为子。

不必拘泥单一法则论断。

注解:

1.

食神清显:食神透出天干且无刑冲,为子星得力之象。

2.

印星为子:伤官旺时,印星制伤护官为用神,对应"

子星得护"

3.

比肩为子:食神弱时,比肩帮扶日主,间接助子星。

4.

财星为子:印旺无伤官时,财星破印为用神,体现"

克者为子"

原文:

总之,女命但以安详顺静为贵,二德三奇不必论,咸池驿马总无关。

即或有验,于理不长。

译文:

总而言之,女命应以安详顺静为贵,不必过分看重二德三奇等神煞,咸池驿马亦无关紧要。

即便偶有应验,亦非长久之理。

注解:

1.

安详顺静:出自《周易·坤卦》"

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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