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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生旺死绝名词(第3页)
时,木墓在未土、火墓在戌土、金墓在丑土、水土墓在辰土,从没有以戌土为乙木之墓、丑土为丁己之墓、辰土为辛金之墓、未土为癸水之墓的情况,可见阴阳干应“同生同死”
才合理。
《考广录》说:甲乙同属木,分阴阳而不分“死木”
“活木”
,既然同属一木,就应同生同死,古人只讲“四长生”
(木火金水土各有长生),这一说法可作为确证。
此外,十二状态的命名也多有不合理之处。
例如“长生”
之后是“沐浴”
,称为“败地”
,说婴儿初生沐浴后气弱致败,不合常理——沐浴本是小事,不应列为“生旺”
范畴,世上也没有因洗澡而败坏的道理。
又有人将“沐浴”
视为“淫欲之杀”
,难道裸身沐浴就等于淫乱吗?
况且从“长生”
到“帝旺”
本是逐渐旺盛的过程,“长生”
后为何突然“败地”
,“败地”
后又如何复旺?
“冠带”
虽有“成人”
之义,却与五行旺衰的逻辑不匹配。
“临官”
之“官”
、“帝旺”
之“帝”
,更是牵强附会。
应当更正名称为:生、长、成、盛、旺、衰、病、死、墓、绝、胎、养——生为初始,长为渐强,成为初成,盛为正盛,旺为太旺,旺极而衰、病,随后是死、墓、绝(气绝)、胎(气聚)、养(气养),这样名称恰当,道理通顺。
关于土的生旺墓状态,有从寅木起算的,有从申金起算的。
土位居中央,贯通八方,旺于四季(辰戌丑未月),本不必与其他四行同例。
若强行统一,从寅木起算更合理。
申酉金为土所生(土生金),泄气而非生长。
亥子水为土所克(土克水),耗力而非旺盛。
若说“水土一家”
,土克水怎能算“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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