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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生旺死绝名词(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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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木墓在未土、火墓在戌土、金墓在丑土、水土墓在辰土,从没有以戌土为乙木之墓、丑土为丁己之墓、辰土为辛金之墓、未土为癸水之墓的情况,可见阴阳干应“同生同死”

才合理。

《考广录》说:甲乙同属木,分阴阳而不分“死木”

“活木”

,既然同属一木,就应同生同死,古人只讲“四长生”

(木火金水土各有长生),这一说法可作为确证。

此外,十二状态的命名也多有不合理之处。

例如“长生”

之后是“沐浴”

,称为“败地”

,说婴儿初生沐浴后气弱致败,不合常理——沐浴本是小事,不应列为“生旺”

范畴,世上也没有因洗澡而败坏的道理。

又有人将“沐浴”

视为“淫欲之杀”

,难道裸身沐浴就等于淫乱吗?

况且从“长生”

到“帝旺”

本是逐渐旺盛的过程,“长生”

后为何突然“败地”

,“败地”

后又如何复旺?

“冠带”

虽有“成人”

之义,却与五行旺衰的逻辑不匹配。

“临官”

之“官”

、“帝旺”

之“帝”

,更是牵强附会。

应当更正名称为:生、长、成、盛、旺、衰、病、死、墓、绝、胎、养——生为初始,长为渐强,成为初成,盛为正盛,旺为太旺,旺极而衰、病,随后是死、墓、绝(气绝)、胎(气聚)、养(气养),这样名称恰当,道理通顺。

关于土的生旺墓状态,有从寅木起算的,有从申金起算的。

土位居中央,贯通八方,旺于四季(辰戌丑未月),本不必与其他四行同例。

若强行统一,从寅木起算更合理。

申酉金为土所生(土生金),泄气而非生长。

亥子水为土所克(土克水),耗力而非旺盛。

若说“水土一家”

,土克水怎能算“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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