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逆光中,沈修云看不清洛迦此时的脸,却一直看着他没有说话。
“这次出征我会跟你一起去,修云,让我做你的战友吧。”
洛迦说着将腰刀举到沈修云面前,刀背一横,反射出刺眼的银光,迫得沈修云眯起眼,“不是合作伙伴,是战友,好吗?”
“战友?”
沈修云终于开口道,“殿下觉得战友是什么意思?”
“就是能在战场上将性命彼此依托的人。”
“七殿下觉得,一旦有一天我们之间没有了共同的利益,也能将性命交托?”
“能。”
沈修云扬了扬眉,“为什么?”
洛迦道:“就因为刚才你破了我的狂云刀。
修云,就凭这一点,我觉得我还有机会。”
狂云刀,本来是当年七皇子一时兴起自创出来博刺客沈修云好感的一套刀法,与流云剑不仅名称相配,招式更是一一对应。
他有一招云过千山,他便有一招云腾雾海,只不过当时为了隐藏实力,他的招式都是空有架势,却没有杀机,初创这套刀法的时候,七皇子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是沈修云却因为对剑术和刀法的痴迷,而认真改进,其他的都完善得无可挑剔,而且每一招每一式都是在弥补流云剑的不足。
后来七皇子也不知不觉上了心,将经过沈修云改进的刀法反复练习,一次还玩笑道:“修云,这套狂云刀若是和你的流云剑一起配合着用,倒是威力无穷,如果有朝一日我们两个陷入包围,估计只凭你我一刀一剑,也能敌得过千军万马,杀出重围。
不过我倒有一事不明白,你改了所有招式,为什么只留了云腾雾海这招没有改?”
沈修云当时只是一边饮酒一边斜睨了七皇子一眼,淡笑道:“猫教老虎还得留一手,更何况是我和你?留着一招用流云剑克你的狂云刀,我也好有逃命的机会不是?”
直到如今,洛迦仍然忘不了当时沈修云说这句话的神情,一剑一刀,原本是最佳的搭档,可是最后却落得个两败俱伤,你死我活。
第111章
经过和七皇子的一番刀剑比拼,这群Alpha兵老实了很多,以那个麦克为代表,都不再挑事儿,对沈修云反而充满了好奇。
但是沈修云没有给他们什么好脸色,整队之后,将六千多人的队伍划分为五百人一组的十二个分团,并让跟随自己来的五个Omega军官担任分团长带队训练,而另外七个分团长则从第一批从大火中逃出来的Alpha中选出,其中有麦克,还有一个沈修云的老熟人。
“土狼?你怎么在这里?”
沈修云第一次在人群中注意到一个高个的Alpha,觉得有点眼熟,很快想起来他正是自己当初在所罗门竞技场认识的朋友。
“野鬼兄弟,想不到你还记得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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