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3页)
林朝英走至洪七公跟前,将肩膀上的包袱取下扔给他,说道:“你去换衣服,对了,把头发也梳一下。”
说着,又将原本那匹马牵着往那户人家走。
那匹马昨夜带着两个人跑了一夜,已经十分劳累。
洪七公知道林朝英是要将那匹马留在这户人家,也随她去,只叮嘱一声:“有事你就叫唤一声。”
林朝英笑道:“我心里有数。”
这个三进的宅院布置很雅致,园中种着腊梅,看得出来主人家是个雅人,也是个十分善良的人。
她刚才一敲门,说了一下自己的请求,那仆人便说要去请示主人,那主人二话不说,便让人带了她进去,听说她身上的衣服还是这个主人的,是个姑娘家无疑。
又听得那仆人说他家姑娘宅心仁厚,最是乐于助人,在家中也很受宠爱,但因为身子弱,所以特地到这儿来休养身体。
林朝英见那仆人虽然装束平凡,但眉目间却带着英气,那是练武之人才会有的神韵。
看来这宅院的主人,说不准是个世外高人。
临走时,她给了那人一张银票,那仆人却说他家姑娘并不需要银票,反倒是她出门在外,还是多些钱财傍身较好。
一番话说得林朝英对那主人有好感大发,这世界果然还是好人比较多!
她想了想,便将她一直带在腕上的饰物取下,那是银色的玩意儿,像是蜘蛛网一般的形状,看着模样有些怪异,但却很特别。
“这是我的小小心意,希望你家主人不要嫌弃。”
那仆人见到了那饰物,微笑着说:“这东西颇为别致,那我就替我家主人收下了。
姑娘一路走好了。”
林朝英一直觉得要是洪七公好好地打扮一下的话,其实真的是个阳光美男子。
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是很精准的。
她看着站在她跟前一身玄色衣袍的男人,身材高大,挺拔得不像话,剑眉入鬓,双目有神。
男人的粗指忍不住拨了拨鼻头,有些不自在地说:“我太久没穿过这样的衣服了,有些手脚都不知道该要怎么摆的感觉。”
林朝英闻言,忍不住笑。
“这样挺好看的,绝对没有人会将你和丐帮帮主洪七公联想到一块儿。”
说着,又将一条玄色的长布扔给洪七公。
洪七公接过玄色长布,在那碧绿色的打狗棒长利落地绕了几下,那碧玉晶莹的打狗棒就变成了是用玄色布条缠绕着的拐杖。
林朝英眨了眨眼,问:“你怎么知道我是要你把打狗棒藏好?”
洪七公说:“人在江湖混,乔装打扮这种事儿还会少么?只是我向来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光明磊落,懒得做罢了。”
林朝英顿时失笑,半是打趣儿地问:“所以是我委屈你了,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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